預設投資策略


預設投資策略

預設投資策略是一項主要為無意或不希望作出投資選擇的強積金計劃成員而設的現成投資安排。計劃成員若認為預設投資策略適合自身情況,亦可把預設投資策略作為投資選擇。成員如不想作出投資選擇,可無須這樣做。 對於沒有作出投資選擇的成員,其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根據預設投資策略用於投資。法律規定每個強積金計劃均需設有預設投資策略。在設計上,每個強積金計劃所設的預設投資策略大致相同。

    預設投資策略透過投資兩個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按不同年齡的預設分配比率來平衡長期風險影響及回報。
   
  • 核心累積基金:會將其資產淨值中約60%及40%分別投資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一般指股票或類似投資項目)及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一般指債券或類似投資項目)。
 
  • 65歲後基金:會將投資約20%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及80%於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
    預設投資策略將於2017年4月1日生效(「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

i. 收費設上限

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根據《強積金條例》第34DD(2) 條規定收取之服務合計款項,一日內不得超過每日比率(兩個成分基金各自每年資產凈值之0.75%除以當年天數)。

就受託人為履行提供與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有關服務的責任而招致的經常性實付開支,於單一年度內不應超過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各自資產淨值之0.2%。

ii. 隨成員年齡自動降低風險

透過預設投資策略投資的累算權益將按成員年齡相應調整風險後用於投資。隨成員年齡增長,預設投資策略將透過自動減持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並相應增持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從而管理投資風險。將逐漸減持核心累積基金、增持65歲後基金,從而實現此等風險降低。50歲前資產分配維持不變,之後逐步降低,直至64歲,之後再次維持穩定。50歲以下成員的現有累算權益及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全數投資於核心累積基金;年齡介乎50至64歲成員的現有累算權益及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根據預設投資策略風險降低表(詳見下方圖2)所示之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之間的分配比率進行投資。現有累算權益將按照上述規定自動降低風險;64歲或以上成員的現有累算權益及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全數投資於65歲後基金。

對於身故成員,一旦受託人收到成員逝世的證據並且對證據表示信服,降低風險機制將停止運作。倘若降低風險機制在成員逝世以及受託人收到此成員逝世充分之證據期間已經實施,則此降低風險機制無需取消,但與此逝世成員相關之進一步的降低風險機制將不再實施。

圖1:預設投資策略中成分基金之間的資產分配

     附註: 由於市場波動,任何時間上風險較高/低的投資產品組合之確切比例或會偏離目標資產分配軌道。

圖2:預設投資策略風險降低表

年齡 核心累積基金 65歲後基金
50歲以下 100.0% 0.0%
50歲 93.3% 6.7%
51歲 86.7% 13.3%
52歲 80.0% 20.0%
53歲 73.3% 26.7%
54歲 66.7% 33.3%
55歲 60.0% 40.0%
56歲 53.3% 46.7%
57歲 46.7% 53.3%
58歲 40.0% 60.0%
59歲 33.3% 66.7%
60歲 26.7% 73.3%
61歲 20.0% 80.0%
62歲 13.3% 86.7%
63歲 6.7% 93.3%
64歲及以上 0.0% 100.0%
    附註:  
     (i) 上述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之間的分配於每年風險降低時進行。由於市場波動,年中預設投資策略組合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之比例或有所不同。
   (ii) 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之間的現有累算權益轉換將於成員每年生日當日,根據上方圖2所示預設投資策略風險降低表中載明之分配比率自動進行。倘若成員生日當日並非營業日(即在香港的銀行經營正常銀行業務之日(星期六除外),惟若由於8號或更高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類似事件,致令於任何日子在香港的銀行經營正常銀行業務的時間縮短,則該日不應是營業日,但如受託人另有決定則除外),則投資將移至下一可行營業日。
     (iii) 倘若於相關成員年度風險降低日當日或之前接獲一份或多份詳細指示(包括但不限於認購、贖回、轉換或提取指示),且該提示於當日得到處理,則年度風險降低或會延遲,且僅待上述詳細指示完成後才會進行。

iii. 環球分散投資

兩個成分基金採用環球分散投資原則,並運用不同類別的資產,包括環球股票、固定收益、貨幣市場及現金,以及強積金法例許可的其他類別的資產。

倘若你於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之前就東亞強積金計劃開立了賬戶(「原有賬戶」),基於你之前是否有作出基金選擇,將可能受到以下影響:

   
  • 倘若於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之前,你已經就原有賬戶中的現有累算權益及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發出了有效投資指示,或者你已年屆60歲,則預設投資策略的實施不會對你構成影響。
 
  • 倘若截至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你將原有賬戶中的累算權益全數投資於原有預設基金,且你未就原有賬戶作出投資指示,則你將會於2017年9月底或之前接獲一份另行通知書,即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詳情請參閱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發出時間表。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將說明,倘若你未有在該通知書發出日後的42日回覆期內作出投資選擇,你原有預設基金內的累算權益將全數贖回並且根據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你應注意,原有預設基金的風險或有別於預設投資策略的風險,且你重新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之累算權益或會遭受市場風險。
 
  • 一些特殊情況亦會出現。當原有賬戶的累算權益轉移至東亞強積金計劃之其他賬戶時(如終止受僱時,供款賬戶中的累算權益將轉移至東亞強積金計劃中的個人賬戶),你原有賬戶中的權益將會緊接以原來的投資方式投資。除非有另作安排,你的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可能會在預設投資策略實施之後用於投資預設投資策略。.

除上述情況外,預設投資策略之實施亦可能會在其他情況下影響你的累算權益及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如你對可能所蒙受的影響及所需採取的行動有任何查詢,請與本行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聯絡。

倘若你於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之後接獲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請特別注意通知書的內容並作出適當安排。受影響的成員將根據下表收到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

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發出時間表

計劃名稱 發出日期 截止日期
(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收妥為準)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 2017年4月第2週 該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42日
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2017年4月第2週 該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42日
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 2017年4月第2週至第5週 該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42日
請致電東亞(強積金)熱線2211 1777,如:
  • 你對是否應向你發出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存有疑問;或
  • 你相信你受到影響,但在以上相關發出日期的1週後沒有收到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特別是你在2017年2月曾收到有關你累算權益重要資訊的信件,但沒有交回回條 / 確認於2017年4月1日後按照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遞交途徑

如果你希望繼續投資於原有的預設投資安排(即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的東亞(強積金)平穩基金;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的東亞平穩基金;及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東亞(行業計劃)平穩基金),請在上述截止日期前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交回已填妥的「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的選擇2表格」。

  郵寄 親身遞交 電郵 傳真
遞交途徑 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
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5期東亞銀行中心32樓

(請為郵件派遞預留至少5個工作天)
  1. 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
    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5期東亞銀行中心32樓
  2. 任何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分行
BEAMPF@hkbea.com 3608 6003
截止時間 營業日的下午5時45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1. 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
    營業日的下午5時45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2. 任何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分行:
    營業日的下午5時(星期一至星期五)和下午一時(星期六)
深夜12時 深夜12時

請留意,如非經由上述途徑遞交「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的選擇2表格」,有可能導致受託人未能收妥/未能於指定日期或之前收妥表格,你的累算權益將轉移至預設投資策略。贖回及重新投資程序過程中有可能會面臨市場風險。未來供款及從另一計劃轉入該賬戶的累算權益,亦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一如以往,在作出預設投資策略通知書上的投資選擇前,你必須衡量個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財政狀況、細閱有關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以獲取所需資料。你可於42日通知期內隨時將「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的選擇2表格」交回給我們。

 

為讓成員知悉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東亞強積金將於2016年12月中至2017年1月底向所有成員發出DPN。實施前通知書載有預設投資策略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特點、投資目標、費用、主要風險及對在預設投資策略實施當時或之後設立的新賬戶或既有賬戶的影響。

此外,一份重要通知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宣傳單張亦會隨實施前通知書寄予成員。該重要通知為實施前通知書的補充資料,解釋成員於預設投資策略生效日期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受到新規例開始的影響,以及成員可能需要作出的行動。

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降低風險機制及列表、收費及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請參閱有關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最新表格

請注意,如你於2017年4月1日或之後向我們遞交沒載有預設投資策略的版本(即「04/2017」前的版本)之「成員–申請表格」或「成員–參與協議」 (適用於個人賬戶 / 自僱人士 / 特別自願性供款賬戶):
   
  • 一封有關預設投資策略實施的新增條文之信件將會郵寄給你。
   
  • 如你未有作出投資選擇,你的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 如果你在登記時提交不完整的投資指示,包括:
    i. 總投資分配超過100%
    ii. 投資分配比率不是10%的倍數
    iii. 投資指示不清晰,受託人無法處理
    iv. 總投資分配少於100%

    當上述情況i至iii發生時,你的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至於情況iv, 剩餘比率將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 你可填妥並交回「成員 - 更改投資授權書 / 基金轉換表格 」以更改你的投資選擇。

請參考以下連結:

i. 預設投資策略單張「新選擇 齊進步 積金投資創新路」

ii. 僱主單張「預設投資 僱主要知」

如欲了解更多,請瀏覽積金局的預設投資策略專題網站

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
創紀之城五期東亞銀行中心32樓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公眾假期除外)

 
東亞(強積金)熱線
(由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運作)

電話:(852) 2211 1777
 
傳真:(852) 3608 6003
 
電郵:BEAMPF@hkbea.com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
由上午9時至下午1時
(公眾假期除外)

東亞強積金強烈建議成員小心細閱以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