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及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統稱為「東亞強積金」)是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誠意為管理香港在職人士退休儲備而設立的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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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5,000位合資格客戶轉移強積金資產至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東亞信託」),有機會獲享雙重優惠,賺取 高達港幣26,588元*
的成分基金單位獎賞(「單位獎賞」)及分享總值 高達港幣150萬元*的額外單位獎賞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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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須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成功登記,並於2026年5月31日或之前從其他強積金服務供應商成功轉移強積金資產至東亞強積金達港幣50,000元或以上,便可獲享雙重優惠高達港幣26,888元的單位獎賞*。
*單位獎賞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以下「條款及細則」。單位獎賞乃賬戶結存的一部分,因此會被收取東亞強積金有關收費。
| 每個東亞強積金賬戶的轉入資產總額(港幣) |
一次性單位獎賞回贈(港幣) |
額外單位獎賞回贈(港幣) |
單位獎賞回贈總額(港幣) |
| 50,000 至 < 100,000 |
188 |
300 |
488 |
| 100,000 to < 200,000 |
588 |
300 |
888 |
| 200,000 至 < 500,000 |
1,488 |
300 |
1,788 |
| 500,000 至 < 1,000,000 |
4,388 |
300 |
4,688 |
| 1,000,000 至 < 2,000,000 |
8,388 |
300 |
8,688 |
| 2,000,000 至 < 3,000,000 |
17,388 |
300 |
17,688 |
| ≥ 3,000,000 |
26,588 |
300 |
26,888 |
條款及細則:
- 推廣期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合資格客戶包括:(i) 須於推廣期內透過東亞(強積金)熱線(由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運作)或經東亞銀行強積金部門/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東亞信託」)的代表登記;及 (ii) 屬首5,000位已成功登記並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或之前由其他強積金服務供應商成功轉移強積金資產到東亞信託達港幣50,000元或以上以享單位獎賞。
- 額外單位獎賞回贈之5,000登記名額為先到先得。若推廣期內額外單位獎賞回贈之5,000登記名額已額滿,東亞信託將不作另行通知。
- 所有轉移資產必須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合資格轉移期」)由其他強積金服務供應商成功轉移到東亞信託。首5,000位合資格客戶如成功於2026年5月31日或之前從其他強積金服務供應商轉移強積金資產至東亞信託達港幣50,000元或以上。除了一次性單位獎賞回贈外,亦將符合資格獲得額外單位獎賞回贈為港幣300元。
- 每名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活動中可獲得的一次性單位獎賞回贈及額外單位獎賞回贈的最高總額以港幣26,888元為上限。
- 單位獎賞將於2027年1月1日起的8星期內存入合資格客戶的東亞強積金賬戶。單位奬賞將根據合資格客戶轉移至其每個強積金賬戶內的轉移資產總額獨立計算及分配。
- 合資格客戶必須於2026年12月31日仍保留其在合資格轉移期內已轉移至東亞強積金賬戶的全數資產,方可獲享單位獎賞。
- 單位獎賞的投資分配將與客戶合資格獲派發單位獎賞的東亞強積金賬戶內之最後基金選擇相同。
- 東亞銀行及東亞信託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推廣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及東亞信託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立即轉移強積金資產:
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及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
如客戶欲將資產轉移至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及東亞(強積金)享惠計劃,請將實體版的轉移表格提交予「積金易」平台。
( 請注意,以上網址將連結閣下至「積金易」平台網站,請按照指示選擇相關的行政表格。)
如條款及細則第2項所述,所有客戶須於推廣期內透過東亞(強積金)熱線(由東亞信託運作)或經東亞銀行強積金部門 / 東亞信託的代表登記本推廣以享單位獎賞。
下載宣傳單張了解詳情:

東亞(強積金)熱線:+852 2211 1775
(由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運作)
強積金計劃營辦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發行人: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