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東亞「開戶通」?
東亞「開戶通」在港見證開戶服務,方便香港永久性居民通過在港見證開戶方式申請開立內地個人 II 類銀行結算賬戶*,全程無需離港,過程簡單快捷,大灣區支付便利盡在掌握。
服務優勢
- 申請手續簡單快捷:輕鬆完成申請手續;
- 免費開戶:不收取任何開戶費用,內地賬戶無最低結存要求;
- 手機支付打通大灣區:開戶後可將內地賬戶綁定內地主流手機支付APP;
- 交易限額加強資金安全:內地賬戶設有每日及每年之交易限額
開戶及使用流程
- 年滿十八歲並擁有東亞香港個人存款賬戶且賬戶狀態正常的客戶,只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及本人名下的香港或內地手機號碼,前往任何一間東亞香港分行營業網點完成申請見證開立內地賬戶手續;
- 完成開戶審批後,若開戶成功,客戶將收到通知,可前往東亞香港分行指定營業網點領取賬戶資料及激活賬戶;
- 客戶通過東亞香港的匯款服務,將資金匯至該內地賬戶;
- 客戶可將該內地賬戶與內地主流手機支付 APP 綁定,享受手機支付的消費便利
經東亞「開戶通」見證開戶服務開立的內地賬戶特點
- 功能包括於內地提存現金、轉賬和轉入資金、與內地主流手機支付 APP 綁定進行消費及繳費支付
- 每日支付限額人民幣10,000元(內地櫃員機提現限額為每日人民幣1,000元),每年支付限額人民幣200,000元
合資格投資者
-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
- 並未被東亞銀行評估為「需要特別關顧客戶」;
- 必須以個人名義作投資,並不接受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投資,亦不可授權第三方操作其戶口;
- 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
- 未在其他銀行或者金融機構開設理財通匯款專戶及投資專戶
東亞中國提供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內地理財公司按照理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發行,並經發行人和東亞中國評定為「一級 」至「三級」風險的非保本淨值化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
經內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東亞中國評定為「R1」至 「R3」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開戶流程
合資格香港投資者應親身前往東亞銀行分行開立「匯款專戶」(如欲預約開戶,可點擊
此處)。
開立東亞中國的「投資專戶」。如香港投資者已經持有東亞中國的個人人民幣賬戶,可選擇將該賬戶指定為「投資專戶」。(如欲獲取更多資料,可點擊
此處,你將被導向至東亞中國
2的網頁以了解詳情及預約開戶。)
香港的「匯款專戶」與內地的「投資專戶」配對,賬戶間資金流動進行閉環管理。
其後,香港投資者可透過在香港的匯款專戶,將人民幣款項匯至內地的投資專戶(受限於個人額度100萬元人民幣及總體額度1500億元人民幣),並透過該投資專戶購買東亞中國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查詢及開戶

- 歡迎致電了解更多東亞「開戶通」服務,電話 (852) 2211 1333
- 歡迎關注東亞銀行的微信公衆號,隨時獲取更多關於東亞「開戶通」的資訊

- 有關匯款截數時間,詳情請按此
*內地個人Ⅱ類銀行結算賬戶服務由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提供,目前僅在內地大灣區廣州、深圳、珠海三座城市的東亞銀行(中國)分行及同城支行開立(不含異地支行)
披露聲明
-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東亞中國」)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香港」)在內地註冊成立的全資附屬銀行,東亞中國並非香港《銀行業條例》下的認可機構,亦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所監管,也不能在香港經營任何銀行業務或接受存款業務。
- 東亞中國在香港不能進行任何業務或接受存款,客戶於上述賬戶內存入的人民幣存款,含活期、定期、通知存款,依照內地《存款保險條例》受到保護,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客戶接受見證服務即要求東亞香港提供見證服務,協助客戶與東亞中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並不構成東亞中國訂立存款協議的要約或邀請,東亞香港不參與本賬戶項下存款的申請及推薦。
- 東亞香港不涉及任何申請開立上述賬戶有關的決策。有關申請只會在獲得東亞中國接納後方正式生效。
關於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東亞中國」)是內地最早獲准設立的外資法人銀行之一,總部設於上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淨資產達人民幣 216 億元。憑藉對本土市場的深入瞭解和香港母行東亞銀行在海內外累積多年的專業銀行服務經驗,東亞中國致力為廣大客戶提供一應俱全的金融服務。關於東亞中國業務詳情,請瀏覽網頁:www.hkbea.com.cn。
一般條款
-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提供的「開戶通」(「本服務」)只適用於個人銀行客戶。
- 本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 本行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本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內地主流移動支付APP為第三方的流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流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的使用條款須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所約束。本行並非流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的供應商。本行既不就有關產品及/或服務上之一切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產品及/或服務時所構成之後果負責。客戶如對流動支付電子支付工具內之產品及/或服務有任何查詢、意見、索償、投訴及/或糾紛,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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