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k of East Asia

个人银行

条款及细则

   
1. 客户须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2月19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期间透过电子网络银行服务递交「旅游乐全保」申请,并获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缮发保单,方可获得以上保费折扣。
   
2. 除另有指明外,此保费折扣不可与同一保险产品的其他推广或折扣优惠同时使用。
   
3.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及蓝十字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此项推广活动及╱或修改或修订此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及蓝十字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及不可推翻。
   
4. 本宣传品只供参考之用。有关保险计划的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单张;有关条款及细则及所有不保事项,请参阅保单原文。
   
5. 本宣传品及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此保险计划由东亚银行集团成员—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承保。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已在香港保险业联会属下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登记为保险代理商,并为蓝十字之获委任保险代理商。此保险计划是蓝十字而非本行的产品。
 
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蓝十字与客户直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