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服务


预设投资策略

预设投资策略是一项主要为无意或不希望作出投资选择的强积金计划成员而设的现成投资安排。计划成员若认为预设投资策略适合自身情况,亦可把预设投资策略作为投资选择。成员如不想作出投资选择,可无须这样做。 对于没有作出投资选择的成员,其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根据预设投资策略用于投资。法律规定每个强积金计划均需设有预设投资策略。在设计上,每个强积金计划所设的预设投资策略大致相同。

   预设投资策略透过投资两个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按不同年龄的预设分配比率来平衡长期风险影响及回报。
   
  • 核心累积基金:会将其资产净值中约60%及40%分别投资于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一般指股票或类似投资项目)及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一般指债券或类似投资项目)。
 
  • 65岁后基金:会将投资约20%于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及80%于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预设投资策略将于2017年4月1日生效(「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

i. 收费设上限

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根据《强积金条例》第34DD(2) 条规定收取之服务合计款项,一日内不得超过每日比率(两个成分基金各自每年资产净值之0.75%除以当年天数)。

就受托人为履行提供与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有关服务的责任而招致的经常性实付开支,于单一年度内不应超过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各自资产净值之0.2%。

ii. 随成员年龄自动降低风险

透过预设投资策略投资的累算权益将按成员年龄相应调整风险后用于投资。随成员年龄增长,预设投资策略将透过自动减持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并相应增持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从而管理投资风险。将逐渐减持核心累积基金、增持65岁后基金,从而实现此等风险降低。50岁前资产分配维持不变,之后逐步降低,直至64岁,之后再次维持稳定。50岁以下成员的现有累算权益及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全数投资于核心累积基金;年龄介于50至64岁成员的现有累算权益及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根据预设投资策略风险降低表(详见下方图2)所示之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之间的分配比率进行投资。现有累算权益将按照上述规定自动降低风险;64岁或以上成员的现有累算权益及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全数投资于65岁后基金。

对于身故成员,一旦受托人收到成员逝世的证据并且对证据表示信服,降低风险机制将停止运作。倘若降低风险机制在成员逝世以及受托人收到此成员逝世充分之证据期间已经实施,则此降低风险机制无需取消,但与此逝世成员相关之进一步的降低风险机制将不再实施。

图1:预设投资策略中成分基金之间的资产分配

     附注: 由于市场波动,任何时间上风险较高/低的投资产品组合之确切比例或会偏离目标资产分配轨道。

图2:预设投资策略风险降低表

年龄核心累积基金65岁后基金
50岁以下100.0%0.0%
50岁93.3%6.7%
51岁86.7%13.3%
52岁80.0%20.0%
53岁73.3%26.7%
54岁66.7%33.3%
55岁60.0%40.0%
56岁53.3%46.7%
57岁46.7%53.3%
58岁40.0%60.0%
59岁33.3%66.7%
60岁26.7%73.3%
61岁20.0%80.0%
62岁13.3%86.7%
63岁6.7%93.3%
64岁及以上0.0%100.0%
    附注:  
    (i) 上述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之间的分配于每年风险降低时进行。由于市场波动,年中预设投资策略组合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之比例或有所不同。
  (ii) 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之间的现有累算权益转换将于成员每年生日当日,根据上方图2所示预设投资策略风险降低表中载明之分配比率自动进行。倘若成员生日当日并非营业日(即在香港的银行经营正常银行业务之日(星期六除外),惟若由于8号或更高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类似事件,致令于任何日子在香港的银行经营正常银行业务的时间缩短,则该日不应是营业日,但如受托人另有决定则除外),则投资将移至下一可行营业日。
    (iii) 倘若于相关成员年度风险降低日当日或之前接获一份或多份详细指示(包括但不限于认购、赎回、转换或提取指示),且该提醒于当日得到处理,则年度风险降低或会延迟,且仅待上述详细指示完成后才会进行。

iii. 环球分散投资

两个成分基金采用环球分散投资原则,并运用不同类别的资产,包括环球股票、固定收益、货币市场及现金,以及强积金法例许可的其他类别的资产。

倘若你于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之前就东亚强积金计划开立了账户(「原有账户」),基于你之前是否有作出基金选择,将可能受到以下影响:

   
  • 倘若于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之前,你已经就原有账户中的现有累算权益及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发出了有效投资指示,或者你已年届60岁,则预设投资策略的实施不会对你构成影响。
 
  • 倘若截至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你将原有账户中的累算权益全数投资于原有预设基金,且你未就原有账户作出投资指示,则你将会于2017年9月底或之前接获一份另行通知书,即预设投资策略重新投资通知书(「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详情请参阅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发出时间表。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将说明,倘若你未有在该通知书发出日后的42日回覆期内作出投资选择,你原有预设基金内的累算权益将全数赎回并且根据预设投资策略重新投资。你应注意,原有预设基金的风险或有别于预设投资策略的风险,且你重新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之累算权益或会遭受市场风险。
 
  • 一些特殊情况亦会出现。当原有账户的累算权益转移至东亚强积金计划之其他账户时(如终止受雇时,供款账户中的累算权益将转移至东亚强积金计划中的个人账户),你原有账户中的权益将会紧接以原来的投资方式投资。除非有另作安排,你的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可能会在预设投资策略实施之后用于投资预设投资策略。.

除上述情况外,预设投资策略之实施亦可能会在其他情况下影响你的累算权益及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如你对可能所蒙受的影响及所需采取的行动有任何查询,请与本行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联络。

倘若你于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之后接获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请特别注意通知书的内容并作出适当安排。受影响的成员将根据下表收到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

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发出时间表

计划名称 发出日期 截止日期
(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收妥为准)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2017年4月第2周 该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42日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2017年4月第2周 该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42日
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2017年4月第2周至第5周 该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42日
请致电东亚(强积金)热线2211 1777,如:
  • 你对是否应向你发出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存有疑问;或
  • 你相信你受到影响,但在以上相关发出日期的1周后没有收到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特别是你在2017年2月曾收到有关你累算权益重要资讯的信件,但没有交回回条 / 确认于2017年4月1日后按照预设投资策略投资)。

递交途径

如果你希望继续投资于原有的预设投资安排(即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的东亚(强积金)平稳基金;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的东亚平稳基金;及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的东亚(行业计划)平稳基金),请在上述截止日期前透过以下其中一个途径交回已填妥的「预设投资策略重新投资通知书的选择2表格」。

  邮寄 亲身递交 电邮 传真
递交途径 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创纪之城5期东亚银行中心32楼

(请为邮件派递预留至少5个工作天)
  1. 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创纪之城5期东亚银行中心32楼
  2. 任何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分行
BEAMPF@hkbea.com 3608 6003
截止时间 营业日的下午5时45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1. 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营业日的下午5时45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2. 任何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分行:
    营业日的下午5时(星期一至星期五)和下午一时(星期六)
深夜12时 深夜12时

请留意,如非经由上述途径递交「预设投资策略重新投资通知书的选择2表格」,有可能导致受托人未能收妥/未能于指定日期或之前收妥表格,你的累算权益将转移至预设投资策略。赎回及重新投资程序过程中有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未来供款及从另一计划转入该账户的累算权益,亦会按照预设投资策略投资。

一如以往,在作出预设投资策略通知书上的投资选择前,你必须衡量个人可承受风险的程度及财政状况、细阅有关计划的强积金计划说明书,以获取所需资料。你可于42日通知期内随时将「预设投资策略重新投资通知书的选择2表格」交回给我们。

 

为让成员知悉预设投资策略的详情,东亚强积金将于2016年12月中至2017年1月底向所有成员发出DPN。实施前通知书载有预设投资策略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特点、投资目标、费用、主要风险及对在预设投资策略实施当时或之后设立的新账户或既有账户的影响。

此外,一份重要通知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宣传单张亦会随实施前通知书寄予成员。该重要通知为实施前通知书的补充资料,解释成员于预设投资策略生效日期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受到新规例开始的影响,以及成员可能需要作出的行动。

有关详情,包括产品特点、降低风险机制及列表、收费及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请参阅有关计划的强积金计划说明书

最新表格

请注意,如你于2017年4月1日或之后向我们递交没载有预设投资策略的版本(即「04/2017」前的版本)之「成员–申请表格」或「成员–参与协议」 (适用于个人账户 / 自雇人士 / 特别自愿性供款账户):
   
  • 一封有关预设投资策略实施的新增条文之信件将会邮寄给你。
   
  • 如你未有作出投资选择,你的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
 
  • 如果你在登记时提交不完整的投资指示,包括:
    i. 总投资分配超过100%
    ii. 投资分配比率不是10%的倍数
    iii. 投资指示不清晰,受托人无法处理
    iv. 总投资分配少于100%

    当上述情况i至iii发生时,你的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 至于情况iv, 剩余比率将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
 
  • 你可填妥并交回「成员 - 更改投资授权书 / 基金转换表格 」以更改你的投资选择。

请参考以下连结:

i. 预设投资策略单张「新选择 齐进步 积金投资创新路」

ii. 雇主单张「预设投资 雇主要知」

如果想了解更多,请浏览积金局的预设投资策略专题网站

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
创纪之城五期东亚银行中心32楼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公众假期除外)

 
东亚(强积金)热线
(由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
 
电话:(852) 2211 1777
 
传真:(852) 3608 6003
 
电邮:BEAMPF@hkbea.com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
由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公众假期除外)

东亚强积金强烈建议成员小心细阅以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