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k of East Asia

保險,強積金及信託

投資選擇

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附設有以下成分基金。成員亦可選擇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 註1

成分基金風險級別 註7
(截至30/06/2023)
投資政策
東亞(強積金)增長基金 股票:60%至90%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10%至40%
東亞(強積金)均衡基金 股票:40%至60%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40%至60%
東亞(強積金)平穩基金 股票:10%至40%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60%至90%
東亞(強積金)環球股票基金 股票:投資70%至100%於股票市場(包括但不限於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德國、瑞士、澳洲及西班牙)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歐洲股票基金 股票:投資70%至100%於股票市場(包括但不限於英國、法國、德國、瑞士、西班牙、意大利、荷蘭、瑞典及芬蘭)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北美股票基金 股票:投資70%至100%於在北美(包括但不限於美國及加拿大)上市或其大部分收入乃源自或預期源自北美的公司之股票。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亞洲股票基金
註2, 3
股票:投資最少70%於亞洲股票市場(包括但不限於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台灣、泰國、印尼、菲律賓、印度、中國及香港,但日本除外)上市之公司的股票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大中華股票基金 註3 股票:投資70%至100%於大中華區證券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日本股票基金 股票:投資最少70%於日本股票市場上市之公司的股票 
現金、債券及 / 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強積金)香港股票基金 股票:投資70%至100%於在香港上市或其大部分收入乃源自或預期源自香港的公司之股票
現金、債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作現金管理用途):最多30%
東亞中國追蹤指數基金 註3 直接投資於單一核准緊貼指數基金 - 恒生H 股指數上市基金,該核准緊貼指數基金旨在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盡實際可能緊貼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
東亞香港追蹤指數基金 直接投資於單一核准緊貼指數基金–盈富基金,該核准緊貼指數基金旨在提供緊貼恒生指數表現之投資回報。
東亞(強積金)環球債券基金 債券:投資最少70%於以各種主要貨幣(包括但不限於美元、歐元、英鎊、日圓及港元)結算之環球債券
現金及/ 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0%至30%
東亞(強積金)人民幣及港幣貨幣市場基金 註4 香港認可財務機構的短期存款(例如存款證及定期存款):90%至100%
由銀行、企業及政府在中國大陸境外發行或分銷的餘下年期為2年或以下的債務證券(包括債券、定息及浮息證券、可轉換債券及票據):0%至10%
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 註5 股票證券:10%至55%
債務證券:25%至90%
現金及短期投資項目:0%至20%
東亞(強積金)保守基金 註6 短期存款及債券:100%
東亞(強積金)核心累積基金 註1 較高風險資產(如環球股票):55%至65%
東亞(強積金)65歲後基金 註1 較高風險資產(如環球股票):15%至25%

投資附帶風險,成分基金單位價格可跌可升。過往的基金表現不能作為日後表現的指標。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收費及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請參閱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註1: 預設投資策略是一項主要為無意或不希望作出基金選擇的成員而設的現成投資安排。成員若認為預設投資策略適合自身情況,亦可把預設投資策略作為投資選擇。成員如不想作出投資選擇,可無須這樣做。對於未有作出投資選擇的成員,其未來供款及從其他強積金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將根據預設投資策略投資。
預設投資策略並非基金,而是一種透過使用2個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自動在成員逐步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同時候降低風險的策略。核心累積基金將其資產淨值中約60%投資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一般指股票或類似的投資項目),而65歲後基金則將投資約20%於風險較高的資產產品。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之間的現有累算權益轉換將於成員50歲至64歲期間每年生日當日,根據預設投資策略風險降低表中載明之分配比率自動進行。
如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成員的指示必須為對以下兩項的全部作出投資指示:(A)現有累算權益和/或(B)未來供款及從其他計劃轉移之累算權益。
風險降低機制並不適用於主動選擇此等成分基金作為獨立投資(而非作為預設投資策略的一部份)的成員。然而,預設投資策略與非預設投資策略的同名基金,其單位價格相同。
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風險降低機制及列表、收費、投資規則與程序,及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請參閱本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註2: 此成分基金將投資的多個國家乃被視為新興市場。由於新興市場較已發展市場更為波動,因此於新興市場持有的任何投資會涉及較高水平的市場風險。

註3: 此成分基金或會投資於在中國註冊或在中國進行大部分業務活動,或其大部分收入乃源自或預期源自中國的公司之證券。倘若此成分基金投資於該等公司,此成分基金的資產價值,可能受到中國國內在政治、法律、經濟及財政各方面的不明朗因素影響。現行的法律及法規未必可貫徹應用。

註4: 此成分基金只以港幣及非以人民幣計值,其於人民幣存款及人民幣債務投資工具的投資,將須承受額外的貨幣風險。尤其是,人民幣目前並非自由可兌換的貨幣,須受制於中國政府所施加的外匯管制及資金調回限制。另外,其於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的投資將須承受額外市場 / 流動性風險。目前,由於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並無活躍的二級市場,此成分基金可能需要持有投資直至到期日。此外,儘管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的發行近年來已大幅增加,惟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的供應仍落後於需求。因此,新發行的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一般出現超額認購,而相比同等的非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新發行的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訂價可能較高及/ 或以較低收益率買賣。目前,市場上可提供的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大多數可能不符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附表1 所載的規定,因此,此成分基金可投資的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可能有限,或會導致信貸風險集中。

註5: 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完全投資於由美國信安保險有限公司(「保證人」)以保險單形式提供保證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基礎基金」)。保證人提供基礎基金的資本及回報率保證的擔保。在2004年9月30日之後,投資於基礎基金的供款所獲得的保證回報率已作出修訂。經修訂的保證率為「新適用率」,新適用率目前定為每年1%。於2004年9月30日或該日之前投入基礎基金的供款額所獲得的保證回報率維持不變(即每年5%)。
本金和訂明的回報率保證只有在發生「合符規定事項」後,如提取(透過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投資於基礎基金的供款時方會提供。發生合符規定事項,是指在符合下述任何條件的情況下,保證人收到由成員就其在本集成信託中的累算權益提出的有效申索:(a)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或在提早退休年齡退休,或在提早退休年齡後但在正常退休年齡前退休;(b)完全喪失行為能力;(c)死亡;(d)永久性離開香港;(e)申索「小額結餘」; (f)成員終止受僱,而且成員持續(透過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投資於基礎基金的期間(直至並包括其受僱的最後1日)(「合符規定期間」)須至少為36個整月。(此要求只適用於經由參與本集成信託公司所僱用的成員。)該合符規定期間是按計劃賬戶的層面釐定。若成員(或其遺產代理人)在並非發生合符規定事項的情況下對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進行贖回、轉換或提取基金單位,則該成員的合符規定期間也可能被重訂為零。為免生疑問,條件(f)並不適用於自僱人士、個人賬戶持有人、特別自願性供款賬戶成員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持有人(g)罹患末期疾病。(a)至(e)、及(g)項條件適用於僱員成員、自僱人士、個人賬戶持有人、特別自願性供款賬戶成員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持有人。
倘若在並非發生上述合符規定事項的情況下贖回、轉換或提取基金單位,保證將受影響。特定的條款及情況適用於保證運作。有關此項成分基金的信貸風險、保證特點及保證條件,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附件1。

註6: 東亞(強積金)保守基金並不提供任何退還資本的保證。投資於東亞(強積金)保守基金並不等於將資金存放於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東亞(強積金)保守基金並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費用及收費可(一)透過扣除資產淨值收取;或(二)透過扣除成員賬戶中的單位收取。東亞(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方式(一)收費,故所列之基金單位價格、資產淨值及基金表現已反映費用及收費的影響。

註7: 每個成分基金均須根據該成分基金的最新基金風險標記,劃分為以下7個風險級別的其中一個風險級別。基金風險標記是以年度標準差表示,數據是根據截至最新的基金概覽匯報日,過往3年之按月回報率計算,而基金概覽會定期以季度形式出版。如成分基金由成立日期至最新的基金概覽滙報日的表現期少於3年,則無須列出基金風險標記。成分基金(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除外)的年度標準差由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每季提供及覆核。東亞(強積金)保證基金的年度標準差由美國信安保險有限公司每季提供及覆核。

風險級別

基金風險標記
相等或以上 少於
1 0.0% 0.5%
2 0.5% 2.0%
3 2.0% 5.0%
4 5.0% 10.0% 
5 10.0% 15.0%
6 15.0% 25.0%
7 25.0%  

風險級別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按照《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所規定,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或認可。由於成分基金的風險級別或會不時變動,上述只供參考。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收費及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請參閱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