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不保事項
- 戰爭(無論已宣戰與否)、侵略、外敵行動、內戰、叛亂、革命、暴動、內亂、軍事或篡奪行動、為軍隊或其他執法機關執勤。
- 任何受保人或其直屬家庭成員蓄意、惡意、非法或故意的行為。
- 核裂變、核聚變或輻射污染。
- 任何已存在、先天或遺傳的疾病、症狀或身體狀況、受保人(或適用於教育基金保障,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自殺、企圖自殺或蓄意自傷身體、精神或神經紊亂、墮胎、流產、懷孕及其併發症、分娩、性病、服用酒精或非由醫生處方的藥物、非因自然及狀況良好的牙齒受傷而須進行的牙齒護理治療、人體免疫力缺乏症病毒(HIV)及╱或任何與HIV 有關的病症包括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即愛滋病)等。
- 任何未能於發現遺失後24 小時內向有關機構(例如航空公司、旅行社、警署等)報告及取回由該機構就相關遺失發出的書面證明。
- 因擁有、佔用、租用、使用或操作車輛、飛機、船隻或武器所引起的個人責任。
- 受保人(或適用於教育基金保障,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以專業性質參與任何可獲得收入或酬勞的運動或競賽、或參與任何速度賽(徒步以外)和比賽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 在海拔5千米以上進行高山遠足或在超過30米水深範圍潛水。
- 受保人(或適用於教育基金保障,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參與的任何空中活動,除非當時受保人(i)是以付費乘客身份在認可及持牌航空公司所經營的航機上,或(ii)所參與之活動是由另一位持牌帶領有關活動的人士負責操縱及航行而提供活動的舉辦者亦已獲當地有關當局授權(但不包括任何涉及由動力驅動的飛行器械的活動)。
有關不保事項全文,請參閱保單條款。適用於個別保障的主要不保事項醫療費用保障
- 於受傷或患上疾病當日起計12個月後的任何醫療費用;或任何由有違醫生勸告或建議的旅行或特為接受醫療或手術治療而計劃的任何升學旅程部分所招致的醫療費用。
緊急啟程保障
- 於受保人或其直屬家庭成員(按情況而定)身故,或受保人遇上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180天後引致的任何費用。
24小時全球緊急援助
- 於遇上嚴重身體受傷或患上嚴重疾病12個月後引致的任何費用;或任何如受保人或其代表於事前沒有獲得藍十字的預先批核(如需要)之保障。
個人意外保障
學業取消保障
- 任何由恐怖主義活動引致的損失;或因本保保障所載列的事項而取消升學旅程後,未有即時通知旅行代理商、提供交通或住宿服務之機構所招致的損失。
學業中斷保障
- 任何由恐怖主義活動引致的損失;或因本保障所載列的事項而中斷升學旅程後,未有即時通知旅行代理商、提供交通或住宿服務之機構所招致的損失。
教育基金保障
- 因任何疾病或病患引起的傷患所招致的損失;任何已逾期的費用;或任何住宿費用(不論是於校內或校外),校外之遊學團(除非該遊學團是受保人為就某相關課程取得合格所必須的),興趣班或消耗品(如書籍、學習資料及文具)。
旅程延誤保障
- 因受保人疏忽而引致的任何旅程延誤,包括受保人未能於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或出入境管制站建議之時間辦理登機手續或抵達登機閘口;或於保單繕發前,引致延誤之原因已存在或已知其存在,或公共交通工具機構、旅遊承辦商、天文台或其他機構已就預期會導致延誤之原因作出公布(如颱風懸掛的消息)。
行李延誤保障
- 因遭受海關或其他執法部門扣留或充公所引致的行李延誤。
行李及個人財物保障
- 因遭海關或其他有關部門檢查、延遲、扣留或充公而引致的損失或損毀;金錢、可轉讓票據、債券或證券、契約、信用卡、儲值的器件(如八達通卡及其他增值卡及預繳電子貨幣)、其他付款工具或任何類型的文件,護照、簽證文件、交通及住宿代用券或任何其他旅遊代用券的損失或損毀;傳呼機、手提的通訊設備、電腦設施(手提電腦除外)、軟件及其附件、所有容易損壞的物品、瓷器、玻璃物品、陶具、藝術品、已鑲嵌或未經鑲嵌的寶石或半寶石、食品、商品或樣本、電單車、單車或任何其他交通工具、傢俬、珠寶及手錶的損失或損毀;或因遺漏或於無人看守下放置在公共交通工具或任何其他種類的車輛內、或公眾地方的行李或個人財物,或因受保人未有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安全保管其行李或個人財物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毀。
旅遊證件遺失保障
- 受保人在無人看守下將旅遊證件或交通票據放置在公眾地方而導致的損失;或旅遊證件或交通票據被政府機構、海關或警方充公。
個人責任保障
- 任何責任,損失或索償,如:受保人或其授權代表已承認責任或達成任何協議或和解,而事前並無知會藍十字及取得藍十字的書面同意;或屬受保人擁有、於其託管或受其控制的財物的損失或損毀。
信用卡保障
有關不保事項全文,請參閱保單條款。索償手續
- 除保單條款及細則另有註明外,賠償申請表須於事件發生後30天內填妥並提交予藍十字。
- 賠償申請表須連同有效及完整的證明文件,例如由海外教育院校發出之在學證明、由醫院、醫生、警方、航空公司或有關機構發出的詳細報告一併提交。
- 賠償申請表可於此下載。
- 你亦可透過藍十字的「智」易Claims 網上平台遞交索償申請。
重要事項
- 受保人必須為7歲至35歲之香港居民,已於海外升學或準備到海外升學之全日制學生。投保人的年齡必須為18歲或以上,並於申請時提供往海外升學之國家。
- 就升學旅程期間所提供的保障由受保人在香港辦妥離境手續出發往海外升學時開始生效。
- 如受保人的學生簽證申請被其欲赴升學之國家拒絕,藍十字將不會提供任何保障。在此情況下,保單持有人可(i)於受保期開始前向藍十字發出不少於7天的書面通知及(ii)提供由相關領事館發出的簽證申請被拒之書面證明文件以要求終止保單。在藍十字收取符合要求的證明後,保單持有人可獲退還已經繳付的保費,惟藍十字將扣除HK$300作行政費。
- 保單持有人可於任何時候向藍十字發出不少於7天的書面通知以取消保單。如保單之保障期為1年,已經繳付的保費將不會獲得退還。如保單之保障期為2年,在(i)未有就保單提出任何索償及(ii)保單餘下之受保期為6個月以上之前提下,保單持有人可獲得退還部分保費,其金額相等於實際已付保費之20%。
- 如受保人就同一次升學旅程受到多於一份由藍十字承保的旅遊保險或海外升學保險保單所保障(任何由旅行代理商贈送的保險除外),就同一升學旅程而言,藍十字對受保人的責任僅限於在所有保單中,提供最高保障額的該份保單下受保人可得的最高賠償額。受保人亦將同時獲得由旅行代理商贈送的保險所提供的賠償(如有)。
- 藍十字保留隨時調整保費表的權利。
- 如須指定受益人,請填妥受益人委任表。有關表格可於此下載。受保人須於旅程出發前將填妥的表格交回藍十字。
藍十字客戶服務熱線 2839 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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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由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藍十字」)承保。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為藍十字之獲委任保險代理商。本計劃是藍十字而非東亞銀行的產品。本計劃所發放的利益須承受藍十字的信貸風險。
對於東亞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東亞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
東亞銀行聘用的銷售人員(包括直接銷售人員及獲授權代理)的薪酬之釐定,並不單純基於其財務表現,而是根據多項其他因素,當中包括銷售人員是否遵守相關的最佳經營手法,及是否盡心照顧客戶的利益而行事。
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乃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與Blue Cross and Blue Shield Association 及其任何關聯公司或持牌人並無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