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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銀行

  1. 收款商戶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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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款期最長24個月
      申請資格
      適合所有收款商戶,並有兩年或以上的收款交易記錄
      良好借貸記錄
      香港註冊公司,並於香港營運兩年或以上
      公司沒有訴訟或清盤案記錄
      主要所需文件
      商業登記證及
      公司營運證明
      最近6個月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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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1. 三個工作天批核服務只適用於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於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天內收到的「貸融易」的貸款申請,並需視乎客戶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客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充份性、本行系統及伺服器,以及信貸資料機構服務的供應及穩定性。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上述服務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三個工作天批核結果乃本行根據客戶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本行當時的內部記錄、有關信貸資料機構所提供之信貸資料,並通過本行之最終審查及審批而定。本行保留權利批核或拒絕任何貸款申請而不須提供原因。本行可決定客戶最終獲批核之貸款額、還款期及息率,並有絕對的自主權。
      2. 本行保留要求客戶提供任何有關證明文件/資料之權利。

      條款及細則
      1.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擁有絕對權利批核或拒絕「貸融易 - 收款商戶貸款」(「貸款」)申請。
      2. 最高貸款額為港幣2,000,000元,只適用於現時與東亞銀行已建立兩年或以上收款商戶關係的客戶。與東亞銀行建立少於兩年收款商戶關係的新客戶,其最高貸款金額為港幣1,000,000元。
      3. 本行有權酌情不時修訂貸款利率,並有權隨時向你要求償還全部尚欠之結餘、利息及貸款計劃中所涉及之一切費用及/或支出。你用以每月供款之指定賬戶,必須於供款期到期前存有足夠之款項以供還款扣數之用。本行在認為恰當的情況下,有權終止此貸款,並要求你立即清還全部所欠之款項、利息、其他收費及支出,該等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點:
        1. 你未能依期繳交任何一期還款;或
        2. 你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
      4. 最後一期之每月還款額可能與先前之每月還款額不同,而該最後一期之每月還款額將為所有貸款尚欠之款項。
      5. 不論你是透過書面形式或電話或互聯網或本行不時決定的任何其他申請途徑申請貸款均被視為已接受條款及細則。本行可以(但並無責任)記錄本行與你之間以書面及/或錄音及/或本行不時決定的任何其他方法的全部通訊,當中包括但不限於電話通話及你向本行發出的指示。你茲確認並同意本行作出上述記錄。本行對上述通訊及你向本行發出的指示所作的記錄可由本行在其認可適當的期間予以保留。本行的記錄為具決定性的記錄,並對你具有約束力。
      6. 本行保留覆核、修改、減少及/或取消此貸款和要求你立即償還全部未償還金額及其利息的權利。此貸款服務受本行不時檢討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7. 本行有權採取任何本行認為適當之行動以執行任何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僱用第三方代理人追討你所欠之任何債務,而由此行動所引致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按照完全彌償基準計算的法律訴訟及僱用上述第三方代理人的一切費用在內,你需要全數彌償予本行。你並同意及授權本行向第三方代理人披露有關你及貸款之一切資料,以作為追討債務或其他合理用途。
      8. 本行可隨時修改貸款的條款及細則,並根據有關營運守則對你發出有關通知。
      9. 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而不損害本行在本文或法律上之權利及補救方法下,所有欠款包括本金、利息、其他收費及支出及其他你欠下本行之責任及債務將即時到期及必須即時支付,而本行無須事前發出通知。本行並可無須通知你而將任何尚欠之信貸結餘、利息、其他收費及支出與你在本行開設之任何賬戶(不論以你名義或你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開戶)合併(包括但不限於定期存款,本行可因此而提前該存款之到期日)及將你其他賬戶內所存之任何款項用抵銷或轉賬方式,以償還你在貸款所欠之債務:
        1. 違反任何條款及細則;
        2. 任何人士對你進行任何查封、扣押或類似程序;
        3. 你現時或在可見之未來不能償還任何所欠之債務;
        4. 如你被呈請清盤;
        5. 任何人士申請指派接管人控制你之財產,或任何有關該等財產之拘押令;
        6. 你之死亡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
        7. 本行認為你違反或不能償還你所欠本行之責任及債務。
      10. 如你之個人資料或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地址、電話號碼、職業、股權及公司架構)有任何更改,你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本行。
      11. 除你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2.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你需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有司法管轄權管轄,而本條款及細則亦可在任何具司法管轄權之法院執行。
      13. 本行保留權利批核或拒絕任何貸款申請而不須提供原因。本行可決定客戶最終獲批核之貸款額、還款期及息率,並有絕對的自主權。
      14.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15. 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