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k of East Asia

关于东亚银行

公司通讯的发布

 

公司通讯指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及年度账目连同独立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本行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登载于本行网站www.hkbea.com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2.07C(6)(b)条,由首次登载日期起计至少登载5年)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若股东及投资者拟于本行在「披露易」网站刊发公司通讯时收到通知,可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内「市场数据」项下登记使用「讯息提示」服务。

在《上市规则》、《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及本行的组织章程细则允许的情况下,本行将透过以下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i)于本行网站及「披露易」网站提供公司通讯及╱或(ii)以电子方式发送公司通讯至其为此提供的电邮地址。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即为寻求股东就其拟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或以股东身份作出选择的指示之公司通讯)将透过以下方式个别发送予登记股东:(i)邮寄至股东于本行股东名册上的地址;或(ii)以电子方式发送至其为此提供的电邮地址。

本行将在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提出要求时免费向其发送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如登记/非登记股东欲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版本,请参阅载于本行网站内「关于东亚银行-投资者通讯-股东通函」项下最近期的「致登记股东的通知信函」或「致非登记股东的信函」(视情况而定)所载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