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康易危疾保」




人寿保险 — 危疾保障

由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重点保障 精准防护

「守康易危疾保」提供保费相宜的癌症、心脏病及中风保障。癌症、心脏病及中风在任何人生阶段都可能发生,因此您应趁年轻力壮时准备好面对未来的挑战。
「守康易危疾保」提供重点保障切合您的预算,并涵盖香港其中三大最常见的危疾,这是一项每年续保的计划,就癌症、心脏病及中风提供保障,保费相宜而且保证续保至受保人85岁。透过此计划,您可安然面对人生挑战。



产品特点

  • 危疾保障
    「守康易危疾保」是一份危疾保障保险计划,提供保障至85岁,假如受保人(即保单内受保障的人士)确诊受保的癌症、心脏病或中风,我们会支付一笔过的「主要都市危疾保障」,金额将相等于您所选择的100%保额,为您和您的家人在康复路上提供重要支持。当支付「主要都市危疾保障」后,我们将不会派发身故恩恤赔偿。

注: 有关受保疾病之定义,请参阅保单契约。


  • 世事难料应未雨绸缪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我们将支付650美元或5,000港元之身故恩恤赔偿予您指定的保单受益人。在派发赔偿前,我们都会先扣除保单内所有未向我们偿还的款项。

  • 保证续保至受保人85岁
    即使受保人健康状况有所改变,「守康易危疾保」都保证不会因而提高您的保费,您可每年续保,直至受保人85岁为止。下一个保单年度的续保保费将根据续保时受保人的年龄适用之保费率而定(详情请参阅重要资料内之「保费调整」)。

  • 不同货币选择切合所需
    您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以美元或港元作为保单货币。


注:
  1. 「我们」是指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香港」或「友邦保险」)。
  2. 以上产品资料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有关产品特点、条款及细则、不保事项及主要产品风险之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之产品简介及保单契约。如果想在投保前参阅保险合约之样本,您可向AIA索取。人寿保险保单属长期的保险合约。如于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于已缴的保费。
  3. 请详阅相关的产品资料及计划建议书(如适用),并在需要时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有关计划的详情、承保范围、主要风险、主要除外责任、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产品简介。

 

 





重要资料
此产品简介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并非及不构成保险契约的一部分,是为提供本产品主要特点概览而设。本计划的精确条款及条件列载于保单契约。有关此计划条款的定义、契约条款及条件之完整叙述,请参阅保单契约。如果想在投保前参阅保险合约之样本,您可向AIA索取。此产品简介应与包括本产品附加资料及重要考虑因素的说明文件(如有)及有关的市场推广资料一并阅览。此外,请详阅相关的产品资料,并在需要时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计划为保险计划,并不包括任何储蓄成分。所有缴付的保费都用作提供保险及相关开支的用途。

本计划只可以透过东亚银行以基本计划形式投保。

此产品简介只于香港/澳门派发。

「AIA」、「本公司」或「我们」是指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由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保单持有人均需向保险业监管局为其新缮发及现行香港保单缴付的每笔保费缴交征费。有关保费征费详情,请浏览AIA网站 www.aia.com.hk/useful-information-ia-tc 或保险业监管局网站 www.ia.org.hk。


主要产品风险

  1. 您需为此计划缴付保费至受保人85岁。若您于保费到期日后31 日内仍未缴交保费,保单将会被终止,同时您/受保人也会失去保障。
  2. 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申请终止您的保单。另外,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我们将会终止您的保单,而您/受保人将失去保障:
    • 受保人身故;
    • 于保费到期日后31日内仍未缴交保费;
    • 于受保人85岁生日后首个保障周年日或之后,此计划没有附加有效的附加契约;或
    • 所支付的「主要都市危疾保障」达至保额的100%(仅适用于此计划没有附加有效的附加契约的情况下)。
  3. 于受保人85岁生日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主要都市危疾保障及身故恩恤赔偿将会终止。
  4. 我们为计划承保,您须承受我们的信贷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按保单的承诺履行财务责任,您可能损失已缴保费及利益。
  5. 若保险计划的货币并非本地货币,您须承受汇率风险。汇率会不时波动,您可能因汇率之波动而损失部分的利益价值,而往后缴交的保费(如有)亦可能会比缴交的首次保费金额为高。您应留意汇率风险并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
  6. 总应付保费金额于某些情况下可能高于可获赔偿的金额。
  7. 由于通胀可能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可 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如实际的通胀率高于预期,即使我们履行所有的合约责任,阁下收到的金额(以实际基础计算)可能会较预期少。


主要不保事项
除了身故恩恤赔偿外,就此保单,我们不会保障下列任何一项或由下列任何一项导致的任何事故:

投保前或保单缮发后90日内已出现征状或病征的疾病;及
任何因爱滋病(AIDS)或人体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感染导致受保人罹患的癌病。
上述只供参考,有关全部及详细不保事项,请参阅此计划之保单契约。



保费调整
为了持续向您提供保障,我们会不时覆核您计划下的保费。如有需要,我们会于每年度终结时作出相应调整。我们在覆核时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此计划下所有保单的理赔成本及未来的预期理赔支出(反映受保疾病的发生率之改变所带来的影响);
  • 过往投资回报及产品相关资产的未来展望;
  • 退保以及保单失效;或
  • 与保单直接有关的费用及分配至此产品的间接开支。


索偿过程
如要索偿,您须递交所需表格及文件证明。有关索偿赔偿申请表可于www.aia.com.hk下载,或致电AIA客户热线(852)2232 8968(香港),又或亲身莅临友邦客户服务中心。详细索偿过程可参阅保单契约内的索偿程序。如果想知更多有关索偿事宜,可浏览www.aia.com.hk内的索偿专区。



自杀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起计一年内自杀身亡,我们就此保单的赔偿责任只限退还于此计划下扣除所有向我们偿还款项后的已付保费(不包括利息)。


不得提出异议
除欺诈或欠交保费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间如此保单由保单生效日期起持续生效超过两年后,我们不会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此条文并不适用于任何提供意外、住院或残废保障的附加契约。


警告声明及取消投保权益
「守康易危疾保」乃一份不含任何储蓄成分的保险计划。所有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阁下不满意保单,阁下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付的所有保费及保费征费。阁下须于冷静期内(即由交付新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给阁下或阁下指定代表之日紧接起计的21个历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将已签署的书面通知送达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之客户服务中心: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12楼。冷静期结束后,若阁下在期满前取消保单,阁下不会获发还任何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保险代理人的重要说明
  •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已于保险业监管局注册为持牌保险代理机构,并担任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的指定持牌保险代理人。此保险计划是友邦保险而非东亚银行的产品。
  • 此保险计划由友邦保险承保,且不是具有免费人寿保险保障的银行储蓄计划。部分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缴付之保费并不是银行储蓄存款,故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的保障。
  • 附加契约(如有)是保险计划的附加保障,需要支付额外保费。东亚银行并没有分销任何附加契约,因此,阁下不能经东亚银行申请附加契约。 如有需要,阁下可于保单经友邦保险承保后,联络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 对于东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东亚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 此保险计划之索偿需由阁下直接向友邦保险提出。如阁下欲获取有关的索偿表格,请致电友邦保险客户服务热线(852)2232 8968(香港)或浏览www.aia.com.hk或亲临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详情请参阅由友邦保险提供之保单契约。
  • 东亚银行聘用的销售人员(包括直接销售人员及获授权代理)的薪酬之厘定,并不单纯基于其财务表现,而是根据多项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销售人员是否遵守相关的最佳经营手法,及是否尽心照顾客户的利益而行事。
  • 阁下回应友邦保险所有提问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完整及正确。如未能向友邦保险提供真实、完整及正确之资料,将可能导致友邦保险不能接受或处理阁下之申请或令保单失效。
  • 提醒阁下需仔细阅读已提供给阁下相关的保险产品资料,并建议阁下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 独立意见。
  • 有关产品简介及重要说明所陈述之收益,请留意保单持有人须承受友邦保险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持有人终止及╱或取消本保单,其已缴付的保费并不会获得退还。


欢迎到东亚银行查询 或 致电 2232 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