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服务


「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


人寿保险 — 人寿保障


由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一生保障.守护当下.远见未来

终身坚实保障,于关键时刻守护挚爱


要立稳于人生每个章节,所需的不只是财富 — 更需一份始终相伴的规划,并在应时之际,将您所建传承予至亲。

「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是一份终身分红保险计划,由保单缮发起便以一生为期,默默守护您心之所系。

「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兼具终身保障与灵活保单选项,助您自信迈向人生每一步。配合多元的传承规划选项,助您守护挚爱财务健康。





有关计划的详情、承保范围、主要风险、主要除外责任、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产品简介。

     

     

     



    重要资料

    此产品简介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并非及不构成保险契约的一部分,是为提供本产品主要特点概览而设。本计划的精确条款及条件列载于保单契约。有关此计划条款的定义、契约条款及条件之完整叙述,请参阅保单契约。如欲在投保前参阅保险合约之样本,您可向AIA索取。此产品简介应与包括本产品附加资料及重要考虑因素的说明文件(如有)及有关的市场推广资料一并阅览。此外,请详阅相关的产品资料,并在需要时咨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此产品简介只于香港派发。



    分红理念
    此分红保险计划让我们与保单持有人分享该分红保险计划及其相关分红保险计划所赚取的利润。此计划专为长期持有保单人士而设。分红保险计划的保费将按我们的投资策略投资于一篮子不同资产。保单保障(包括于您的计划中指定的保证及非保证保障,该等保障可能于身故或退保支付,以及我们为支付保单保证成分而收取的费用(如适用))及开支的费用将适当地从分红保险计划的保费或所投资的资产中扣除。我们致力确保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以及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能得到公平的利润分配。

    可分盈余指由我们厘定的可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利润。与保单持有人分享的可分盈余将基于您的计划及类似计划或类似的保单组别( 由我们不时厘定, 考虑因素包括保障特点、保单货币和保单缮发时期)所产生的利润。可分盈余或会以您的保单中指定的终期分红的形式与保单持有人分享。

    我们最少每年一次检视及厘定将会派发予保单持有人的分红。可分盈余将取决于我们所投资的资产的投资表现以及我们需要为计划支付的保障和开支的金额。因此,可分盈余本质上是具不确定性的。然而,我们致力透过缓和机制, 把所得的利润及亏损摊分一段时间,以达致相对稳定的分红派发。取决于可分盈余、过往的经验及/或展望是否与我们预期的不同,实际公布的分红或会与保险计划资讯(例如保单销售说明文件及保单预期价值一覧表)内所示的有所不同。如分红与我们上一次通知所示的有所不同,这将于保单周年通知书上反映。

    公司已成立一个委员会,在厘定分红派发之金额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意见。该委员会由友邦保险集团总部及香港分公司的不同监控职能或部门的成员所组成,包括公司的行政总裁办公室、法律部、企业监理部、财务部、投资部及风险管理部等。该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将致力以小心谨慎, 勤勉尽责的态度及适当的技能去履行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委员会将善用每位成员的知识、经验和观点,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负责的独立决定和潜在利益冲突管理,以确保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及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待遇是公平的。实际分红派发之金额会经此委员会审议决定,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包括一名或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 批准,并拥有由董事会主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委任精算师就保单持有人与股东之间的公平待遇管理所作出的书面声明。

    此外,分红业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而设立。分红业务委员会独立运作及直接向董事会提交意见,并至少半数成员独立于公司。委员会就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有关的主要事项1,例如厘定分红派发之金额及保单持有人与股东之间的可分盈余之分配,向董事会提供独立且客观的意见。为协助董事会在掌握充分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策,分红业务委员会的意见会考虑到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的原则,以及保单持有人和股东之间,及不同组别之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公正平衡。分红业务委员会成员具备不同方面的技能、知识及相关经验,以履行其作为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我们会考虑每个因素的过往经验和未来展望,以厘定分红保单的分红。而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投资回报:包括相关资产(即我们以您的保费扣除保单保障和开支的费用后所投资的资产)所赚取的利息、股息及其市场价格的任何变动。视乎保险计划所采用的资产分配,
    投资回报会因应利息收益(利息收入以及息率展望)的波动及各类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贷息差及违约风险、上市及私募股票价格、房地产价格以及外汇汇率(如保单货币与相关资产之货币不同)等的浮动上落而受影响。

    理赔:包括保险计划所提供的身故赔偿以及任何其他保障利益的赔偿。

    退保: 包括本计划的保单和我们决定的其他类似计划或类似的保单组别的分红保单的现金提取、保单退保、部分退保及保单失效之行为,以及它们对相关资产的相应影响。

    支出费用:包括与保单直接有关的支出费用(例如:佣金、核保费、缮发及收取保费的支出费用)以及分配至保险计划的间接开支(例如:一般行政费)。

    个别分红保险计划容许保单持有人将他们的周年红利、保证及非保证现金、保证及非保证入息、保证及非保证年金款项,及/或红利及分红锁定户口留在保单内累积滚存, 以非保证利率赚取利息。在厘定有关非保证利率时,我们会考虑这些金额所投资的资产组合的回报表现,并将之与过往经验及未来展望考虑在内。此资产组合与公司的其他投资分开,并可能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

    注︰
    1.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分红业务委员会就以下与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相关的主要事项向董事会提供独立且客观的意见:(a)利益说明文件所述的未来红利及/或分红水平是否清晰、公平及合理可实现的;(b)可分盈余之分配的政策及机制,以及红利及分红派发机制(包括缓和机制), 并会顾及保单持有人的合理期望(包括但不限于其关于合理可实现红利及分红的期望)、公平性、公正性及可持续性;(c)对分红基金以及在分红基金之内作出的开支及收费(如适用)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合理性;(d) 分红基金的风险及投资状况,包括风险偏好及风险承担程度是否恰当、风险与回报的管理及合理平衡等;(e)已 计划或已实施的管理行动的影响(如有);(f)公司的分红业务未来销售保单的策略及其对盈余的影响(如有);(g)分红基金中股东资本支援的使用、目的及条款(如有);(h)公司与现有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之间关于分红业务的通讯,包括可能影响保单持有人所作决定的已披露资料(例如关于风险和利益的资料)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及(i) 公司或分红业务委员会认为与公司的分红业务管理相关并且适当的其他事项(如有)。

    如欲参考分红理念及过往派发分红资料,请浏览本公司网页: https://www.aia.com.hk/zh-hk/dividend-philosophy-history. html


    投资理念、目标及策略
    我们的投资理念是为了提供可持续的长远回报,此理念与保险计划的投资目标及公司的业务与财务目标一致。
    我们上述的目标是为了达至长远投资目标,同时减少投资回报波幅以持续履行保单责任。我们亦致力控制并分散风险,维持适当的资产流动性,并按负债状况管理资产。

    我们现时就此保险计划的长期投资策略是按以下分配,投资在下列资产:

    资产类别 目标资产组合 (%)
    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 50%至100%
    增长型资产 0%至50%


    上述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国家债券及企业债券,并大多数投资于美国及亚太区市场。增长型资产可包括上市股票、股票互惠基金、房地产、房地产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私募信贷基金等,并主要投资于美国、亚太区及欧洲市场。增长型资产一般比债券及固定收入资产具有更高的长期预期回报,但短期内波动可能较大。目标资产组合的分配或会因应不同的分红保险计划而有所不同。我们的投资策略是积极管理投资组合,即因应外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分红业务之财务状况灵活地调整资产组合,而调整资产组合的范围可能较目标资产组合的范围更宽阔。例如,当利率低落,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或会较小,而当利率较高, 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会较大。当利率低落,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或会低于长期投资策略的指定水平,让我们减少投资回报的波动,并保障我们于保险计划下须支付保证保障之能力,然而,当利率较高,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或会高于长期投资策略的指定水平,让我们有更大空间与保单持有人分享更多增长型资产的投资机会。

    视乎投资目标,我们或会利用较多衍生工具(如透过预先投资部分或全部预期的未来保费收入)以管理投资风险及实行资产负债配对,例如,缓和利率变动的影响及允许更灵活的资产配置。

    一般而言,我们的货币策略是将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的货币错配减低。对于这些投资,我们现时的做法是致力将购入的资产与相关保单货币进行货币配对(例如将美元资产用于支持美元的保险计划)。然而,视乎市场的供应及机会, 债券或其他固定收入工具可能会以相关保单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投资,并且可能会利用货币掉期交易将货币风险减低。现时资产主要以美元进行投资。增长型资产可能会以相关保单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投资,而该货币选择将根据我们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及要求而定。

    我们会将类似的分红保险计划一并投资以厘定回报,然后参考各分红保险计划之目标资产组合分配其回报。实际投资操作(例如地域分布、货币分布)将视乎购入资产时的市场时机而定,因而将可能与目标资产组合有所不同。

    投资策略会根据市况及经济展望而变动。如投资策略有重大变更,我们会知会保单持有人相关变更、变更原因及此对分红的预期影响。


    主要产品风险

    1. 此计划部分投资可能分配予增长型资产,而增长型资产之回报一般较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波幅较大,您应细阅本产品简介披露之产品目标资产组合,此组合将影响产品之分红派发。此计划的储蓄部分涉及风险, 可能会招致亏损。如于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于已缴的保费总和。
    2. 您可以书面向我们申请部分退保收取部分保证现金价值及相应的非保证终期分红的现金价值(如有),但这将导致您的保单的保额减少。现金提取选项提供灵活性, 但会降低保单的价值,及保单价值的可持续性和潜在增长。任何重复的提取于长期而言或不可持续,并可能会导致您/受保人失去保障。在提交保单申请前,您可要求一份有反映指定提取金额的保单销售说明文件,以了解任何对您的潜在财务影响。
    3. 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申请终止您的保单。另外, 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我们将会终止您的保单, 而您/受保人将失去保障:
      •受保人身故;
      •支付基本计划的任何赔偿,而该赔偿会触发保单终止;或
      •未偿还的欠款多于基本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
    4. 我们为计划承保,您须承受我们的信贷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按保单的承诺履行财务责任,您可能损失已缴保费及利益。
    5. 若保险计划的货币并非本地货币,您须承受汇率风险。汇率会不时波动,您可能因汇率之波动而损失部分的利益价值。您应留意汇率风险并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
    6. 由于通胀可能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可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如实际的通胀率高于预期,即使我们履行所有的合约责任,您收到的金额(以实际基础计算)可能会较预期少。
    7. 「预先核保选项」并非产品特点,亦不保证提供。「预先核保选项」之申请受限于我们的批准、我们当时的规则和条件及受保人的核保结果(包括健康评估)。若我们批准您的「预先核保选项」之申请,「预先核保选项」将只由我们批准之日起计的36个月内提供及有效。当「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停售时,此选项及任何于此选项下任何剩余的已获批准的预先核保限额将会终止。受保人于此选项下的任何已获批准的预先核保限额不能转移或结转至任何现有或全新的AIA保单或产品。「预先核保 选项」并不代表销售中介人或AIA建议的任何额外人寿保障金额,且客户应按其个人财务需要选购合适的人寿保障金额。


    健康障碍选项注释
    • 您在「健康障碍选项」下作出的所有指定将于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自动被撤销(除非该等行动(ii)至(iii)是根据此选项而作出):
      (i) 我们接获受保人身故的通知;
      (ii) 任何更改保单的保单持有人;或
      (iii) 行使保单下的任何利益或选项或提取任何保单价值而导致保单的保额减少。
      如您于「健康障碍选项」下作出的指定被撤销,我们将拒绝所有已收讫且正在处理的支付款项及转移拥有权的申请。若在我们接获通知受保人身故前,转移拥有权或支付款项经已作出,不论受保人的身故日期,应付身故赔偿的金额将根据我们批准支付身故赔偿当日保单的最新保额予以计算。
    • 如发生下列情况,「健康障碍选项」将被取消并撤销:
      (a) 我们接获通知或得悉保单持有人已被裁定破产或已对保单持有人提出破产程序;或
      (b) 我们接获通知或得悉根据香港条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所定义,委任监护人或受托监管人,或根据涵盖此保单的持久授权书下由保单持有人委任受权人(除非我们已收到该监护人、受托监管人或受权人(视情况而定),书面同意我们向指定收款人作出支付款项及/或向指定拥有权接收人作出转移拥有权)。
      在发生以上任何事件(a)及(b)之前,如我们根据此选项已经向指定收款人作出支付款项或向指定拥有权接收人作出转移拥有权,该支付或转移拥有权将不得取消或逆转,我们将不会对保单持有人、指定拥有权接收人、指定收款人、受益人、监护人、受托监管人、受权人及/ 或任何其他人因根据本选项作出的支付或拥有权转移承担任何责任。
    • 如对指定收款人或指定拥有权接收人的指定、或于此选项下的支付或转移拥有权可能构成违反或抵触任何法律或可能导致我们招致或有潜在可能招致任何责任, 我们有权撤销对该指定收款人或指定拥有权接收人的指定,或暂停或拒绝该支付或该拥有权的转移。
    • 如指定收款人、指定拥有权接收人、受益人、监护人、受托监管人、受权人及/或任何其他人之间上有争议或我们合理地相信其中有争议,我们有权于此选项下暂不付款或转移拥有权直至该争议或事宜得到我们满意的解决为止。
    • 若保单持有人被诊断患有「健康障碍选项下之指定疾病」或为永久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而我们因此一旦向指定收款人支付款项或向指定拥有权接收人作出转移拥有权,则该支付的款项或转移拥有权不得因任何原因取消或逆转,包括如保单持有人其后从该疾病中康复。
    • 「健康障碍选项下之指定疾病」是指以下任何疾病: 植物人、昏迷及于我们的指定表格中列明我们不时全权酌情决定的任何其他疾病。
    • 植物人是指脑皮质全面坏死,惟脑干仍保持完整。有关植物人之确实诊断必须获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确定,并须附以医生证明该情况已持续不少于一个月。
    • 昏迷是指一种失去知觉的状态,对外来刺激或体内需求毫无反应,并与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有关及持续最少96小时,并需要利用生命维持系统。昏迷必须由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诊断及确定。即使符合上述情况,因自致的伤害、酒精或滥用药物而引致的昏迷并不包括在内。
    •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是指因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根据香港条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所定义)而无能力处理和管理其财产及事务的人士,并必须由两名注册精神专科医生或注册脑神经专科医生诊断加以认可(或根据适用法律所提供并获我们接纳的证明)。


    预先核保选项注释

    「预先核保选项」之申请受限于由我们不时厘订的核保要求。若受保人的医疗核保结果并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我们有权拒绝此选项的申请。一旦我们批准您的「预先核保选项」申请,由于受保人可透过回答预设的健康问题以进行简易医疗核保,其后您申请投保「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保单时,医疗核保流程将获简化。受保人必须诚实作答健康问题。若受保人没有诚实作答健康问题,或未能披露或隐瞒任何预先存在的健康状况,保单申请的批核或保单将来任何的索偿将会被影响。如受保人未能通过预设的健康问题, 受保人将须进行全面的医疗核保。在「预先核保选项」下,除医疗核保外,保单申请之所有其他要求及限制均维持不变。

    已获批的预先核保限额将在我们批准您的「预先核保选项」申请之日的36个月后失效。当「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 停售时,「预先核保选项」及于此选项下任何剩余已获批的预先核保限额将会终止。我们会在产品停售前30日以书面通知您。


    保单逆按计划之重要信息
    请注意,「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为保单逆按计划之合资格寿险计划,但这并不代表您提交的保单逆按计划之申请将获得批核。本产品是否合资格乃取决于产品特点。在申请保单逆按贷款时,您及您所持有之人寿保险保单仍必须符合保单逆按计划规定之申请资格。

    我们提供有关保单逆按计划的基本资料仅作参考用途,您不应单凭这些资料作出任何决定,如有任何疑问,应该咨询专业团体的意见。请注意,上述资料可能有变,包括保单逆按计划的申请资格。我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通知您任何变动,以及该等变动如何影响您。保单逆按计划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机构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营运。如欲了解保单逆按计划的详情,可参阅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网页:www.hkmc.com.hk。


    索偿过程
    如要索偿,您须递交所需表格及相关文件证明。有关索偿赔偿申请表可于www.aia.com.hk下载或向您的财务策划顾问索取,或致电AIA客户热线(852)2232 8968(香港),又或亲身莅临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有关索偿之详情,可参阅保单契约。如欲知更多有关索偿事宜,可浏览本公司网页www. aia.com.hk内的索偿专区。


    自杀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起计1年内自杀身亡,我们就此保单的赔偿责任只限退还扣除您尚欠我们的所有金额及任何未偿还的欠款后的已付保费(不包括利息)。


    不得提出异议
    除欺诈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间如此保单由保单生效日期起持续生效超过两年后,我们不会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警告声明及取消投保权益(适用于主要保单)
    「财富恒裕」人寿保险计划3 乃一份具有储蓄成分的保险计划。部分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阁下不满意保单,阁下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付的所有保费及保费征费。阁下须于冷静期内(即由交付新保 单或冷静期通知书给阁下或阁下指定代表之日紧接起计的21个历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将已签署的书面通知送达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之客户服务中心: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12楼。冷静期结束后,若阁下在期满前取消保单,预计的总现金价值可能大幅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保险代理人的重要说明

    •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已于保险业监管局注册为持牌保险代理机构,并担任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保险」)的指定持牌保险代理人。此保险计划是友邦保险而非东亚银行的产品。
    • 此保险计划由友邦保险承保,且不是具有免费人寿保险保障的银行储蓄计划。部分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缴付之保费并不是银行储蓄存款。
      • 附加契约(如有)是保险计划的附加保障,需要支付额外保费。东亚银行并没有分销任何附加契约,因此,阁下不能经东亚银行申请附加契约。如有需要,阁下可于保单经友邦保险承保后,联络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 对于东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东亚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 此保险计划之索偿须由阁下直接向友邦保险提出。如阁下欲获取有关的索偿表格,请致电友邦保险客户服务热线
      +852 2232 8968(香港)或浏览 www.aia.com.hk 或亲临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详情请参阅由友邦保险提供之保单契约 。
    • 东亚银行聘用的销售人员(包括直接销售人员及获授权代理)的薪酬之厘定,并不单纯基于其财务表现,而是根据多项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销售人员是否遵守相关的最佳经营手法,及是否尽心照顾客户的利益而行事。
    • 阁下回应友邦保险所有提问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完整及正确。如未能向友邦保险提供真实、完整及正确之资料,将可能导致友邦保险不能接受或处理阁下之申请或令保单失效。
    • 提醒阁下须仔细阅读已提供给阁下相关的保险产品资料,并建议阁下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独立意见。
    • 有关产品简介及重要说明所陈述之收益和回报,请留意保单持有人须承受友邦保险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本保单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总额。有关产品简介所列举的预计及/ 或潜在收益及/或回报(例如终期分红)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所列出的收益及/或回报。
    • 提醒阁下除了于产品简介所提及之主要产品风险外,亦需注意以下风险:
      1. 流动性风险-此计划乃为长期持有人士而设。除非阁下打算支付全期保费,否则不应投保此计划。如阁下未能于整个保费缴付期内支付保费,将导致保单失效或保单较原有之保障年期提早被终止,而可取回的退保发还总额(如有)可能会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2. 退保的风险-若阁下于保障年期完结前取消保单,可取回的退保发还总额可能会大幅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阁下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3. 非保证分红率-非保证金额乃根据友邦保险现时假设投资回报所定之分红率而计算。实际获发之金额或会被不时调整而比预期较高或较低。换言之,现时假设投资回报的转变会影响阁下所获之终期分红。在某些情况下, 非保证金额可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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