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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什麽是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是一种享有税务优惠的自愿性供款, 只适用于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从2019/2020课税年度开始,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可享受税务扣减。 2019/2020的税务扣除额上限为60, 000元。该金额是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延期年金保费合计可享的最高扣除总额。

 

产品特点

  • 享有扣税优惠,而2019/2020的税务扣除额上限为60, 000元
  • 不需要雇主参与
  • 虽然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属于自愿性质,但仍适用于强制性供款的相同归属,「保存规定」和提取限制

 

参加资格

  • 强积金计划的雇员成员;或
  • 强积金计划的自雇人士成员;或
  • 强积金计划的个人账户持有人;或
  • 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

每名合资格人士仅可在每个强积金计划下开立一个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若(i)有理由知悉受托人获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并不准确或不完整;(ii) 申请人未能提供受托人为确保遵守反洗钱/报税相关的适用法例及规例而要求的资料及文件;及/或 (iii) 在受托人及保荐人可能认为恰当的其他情况下,受托人可拒绝任何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的申请。

基于风险管理和合规的目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被拒绝的情况(如上一段中的(i)至(iii))可能出现。任何被拒绝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不含利息)将在收到任何此类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后45天内退还,除非出于某些特殊规管原因导致受托人无法在此时间范围内退款。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税务优惠安排

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成员应考量如何利用最高免税限额以及自行缴交税务扣减申请。如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是由成员于某一个课税年度内作出,受托人将向每名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持有人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概要,以便协助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持有人填写报税表。有关概要将于相关课税年度终结后约5月10日(即于4月1日开始的下一课税年度初起计40日(除非第40日不是工作天,则以下一工作天计算)期间届满之前)备妥。

 

其他注意事项

终止账户

 受托人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成员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1.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的结余为零;及
  2.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于365日内无交易活动。

 

供款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对累算权益的保障不适用于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意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所得累算权益一般将作为破产成员财产的一部分而归属于破产案受托人或破产管理署署长。

 

不同类型的自愿性供款

附加自愿性供款, 特别自愿性供款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同属强积金制度下的额外供款,但就如何开立账户、供款安排,以至其他细节上都截然不同:

 附加自愿性供款特别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开立账户

透过雇主,于其所选的强积金计划开立账户

选择自己心仪的受托人,办理开户手续

选择自己心仪的受托人,办理开户手续

供款安排

  • 金额与收入挂鈎
  • 须定期定额作供款
  • 经由雇主向受托人支付供款
  • 金额无须与收入挂鈎
  • 可按个人需要作不定额供款
  • 自行向受托人支付供款
  • 金额无须与收入挂鈎
  • 可按个人需要作不定额供款
  • 自行向受托人支付供款

提取或转移权益

  • 在离职后,方能提取或转移权益
  • 可随时提取或转移权益
  • 最低提取金额: 港币5,000元
  • 提取次数上限:不限
  • 可随时转移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权益至另一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计划。(须以一笔过形式进行)
    惟上述权益转移金额无法申报税项减免。

  • 受法定提取理由限制(包括退休(年满65岁),提早退休(年满60岁并已终止所有受雇/自雇工作,且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绝症,永久性离开香港,死亡和小额余额。)

享有税务优惠

没有

没有

投资附带风险,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账户结余可跌可升。阁下不应只根据此网页作出投资决定。

有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详情,您可以在此处下载计划的销售刊物或查看常见问题。如要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请填妥「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申请表」,并交回任何一间东亚银行分行或东亚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实用文件及产品传单

登记   
成员 – 参与协议(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TR209
(可输入资料格式)
TR211
(可输入资料格式)
TR210
(可输入资料格式)
 > 适用于网上登记 东亚强积金网上登记平台 (用户指南
供款
成员 – 申请 / 取消供款直接付款授权书 TR215
成员 – 不定期供款表格 TR216
产品传单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传单 MPF0083

 

强积金计划说明书

主要计划资料文件


常见问题

 

查询

强制性公积金行政中心

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
创纪之城五期东亚银行中心32楼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公众假期除外)

东亚(强积金)热线

(由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

电话:   (852) 2211 1777
传真:   (852) 3608 6003
电邮:   BEAMPF@hkbea.com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由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 由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公众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