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乐全保



由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运动带来开心畅快的感觉。然而,你永远难以预测意外会何时何地发生。因此,你需要一份专属的运动保障计划,以应付因运动意外而涉及的医疗费用或损失。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的「运动乐全保」专为你而设,让你专注参与喜爱的运动,无须忧虑意外发生;无论你是一般运动爱好者或是比赛健儿,如在运动途中不幸发生意外,都可获得保障。



计划特点

  • 涵盖逾30种受保运动1,包括多种球类运动、田径项目、所有类别的瑜伽、跳舞及健身运动,且包括于运动日举行的各项受保运动比赛2
  • 3种计划级别,提供不同保障项目、受保期及保障限额的组合
  • 投保全年计划可享伸延保障至在香港以外举办的受保运动比赛
  • 专属保障 — 包括运动受伤、意外医疗费用、个人责任、个人运动器材的损毁、参与运动期间发生的伤病,例如运动性中暑、心脏骤停、以及因未知的先天性心脏病导致猝死
  • 运动受伤保障高达HK$500,000
  • 个人责任保障高达HK$2,000,000(仅适用于全年计划)
  • 如没有作出索偿,于保单续保时可享高达15% 无索偿折扣(仅适用于全年计划) 

1 详情请参閲「受保运动」项目表。
2 比赛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受保运动活动:
a)开放予公众或由学校、商业机构或经由当地政府已 注册的非牟利机构慈善团体举办或赞助;
b)有指定路线或比赛场地;
c)整项活动于指定地区的边境内进行;
d)整项活动于最多不高于海拔2,000米内进行;及
e)现场提供急救护理服务。 



有关计划的详情、承保范围、主要风险、主要除外责任、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产品手册。

 

 


一般不保事项
  1. 受保人因从事以下任何活动而受伤或患病:
    a) 受保人参与任何与比赛有关的体育活动,除非另于保单资料页内另有注明;
    b) 在海拔5,000米以上进行的体育活动;
    c) 任何受保人以受保运动的专项运动员身分参与的体育活动(只适用于基本计划及优选计划)。
  2. 因下列情况造成受伤或病患:
    a) 蓄意自我毁伤、企图自杀或自杀(不论神志是否清醒亦然);
    b) 服吃任何药物,除非证实是根据医生的适当处方,及并非为治疗毒瘾而服吃该等药物;
    c) 未遵守有关体育活动的规则或规定;
    d) 受保人参与任何于以下范围以外进行的非比赛项目:行人道(适用于马拉松及长跑)、海岸和河流(适用于划艇及滑浪风帆)、有救生员当值的游泳地区(适用于游泳)、行山径(适用于行山及野外定向)及单车径(适用于室外单车)及任何已认可及授权的运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体育馆、健身中心、会所等,而该运动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i)  a) 受当地政府管理或于当地已注册之会所场地;或
        b) 属于受保人将参与的指定比赛的赛道;
    ii) 专为某指定受保运动而设的场地;
    iii) 场地内不包含任何危险警告标示;及
    iv) 有受过训练的职员或教练当值(如需要);
    e) 怀孕或分娩;
    f) 中毒;
    g) 任何战争(不论已宣战与否)、侵略、外敌行动、恐怖活动、内战、叛乱、革命或军事或篡夺行动;
    h) 核裂变、核聚变或辐射污染(不论是否直接或间接所导致);
    i) 任职于国家的武装部队;
    j) 参与任何犯罪活动,惟获证实为受害者或旁观者则除外;
    k) 保单持有人及/或受保人的任何蓄意、恶意、非法或故意的行为;
    l) 精神错乱;或
    m) 任何已存在的病症;


适用于个别保障的不保事项
运动受伤保障
  1. 昏迷
    因自致的伤害、酒精、滥用药物或医学诱发而导致的昏迷。
  2. 因未知的先天性心脏病导致猝死
    受保人于受保期起始日(适用于基本计划及优选计划)或首个受保期(适用于全年计划)之前已知悉或应合理地已知悉出现的先天性心脏病病征或症状所导致的猝死。
  3. 韧带撕裂或肌腱断裂
    a) 急性或慢性肌腱病、跟骨滑囊炎及/或跟骨骨骺炎;
    b) 因已存在的肌腱炎所导致的断裂;或
    c) 因全身性疾病导致的断裂
  4. 骨折
    a) 因已存在的骨质疏松症、骨软化症、骨肿瘤导致的骨折;
    b) 于放射科医生报告中被描述为疲劳性骨折、压力性骨折、线性骨折、撕除性骨折/碎裂或微骨折;或
    c) 于病历中列明与先前骨折位置相同的骨折。


意外医疗费用
  1. 入住医院的单人或私家病房或聘用特别或私家看护的额外费用;轮椅、拐杖或任何其他类似仪器的费用;
  2.  与整容手术、创伤收复、矫视或助视仪器、隐形眼镜、眼镜、助听器、义肢或医用器材、装置及配件有关的费用;
  3. 受保于「创伤辅导」保障的辅导服务以外的与精神或心理失常及精神或神经紊乱(包括任何初期征兆或病征)有关的费用;
  4. 非由医生建议或转介的治疗或服务(如属必须)
  5. 例行身体或健康检查及非于受保期内发生的疑似受伤而须作出治疗或诊断的身体或健康检查
  6. 为购买或使用疗养、托管或休养疗法或特别护理所导致的开支;
  7. 跌打治疗及针灸治疗以外的中医治疗;或
  8. 于意外发生当日起计12个历月后的医疗费用。


重要事项
  1. 保单一经缮发,即不能取消且保费将不获退还(全年计划除外)。全年计划的保单持有人可向蓝十字发出不少于 7 天的书面通知以取消保单。在受保期内无任何索偿之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可获退部分保费,退还的价值相等于已付的保费在扣除蓝十字按保单已到期的受保期及保单条款及细则订明的短期保费率所计算出的应收保费(以每张保单上注明的最低保费金额为准)后的余额。
  2. 如须指定受益人,请填妥受益人委任表。有关表格可向蓝十字索取或于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网页下载。受保人须于保单生效日期前将填妥的表格交回蓝十字。
  3. 保单持有人在受保期内及每次申请续保时,如受保人的职业已更改为相关受保运动中的「运动员」,必须立刻通知蓝十字。
  4. 蓝十字保留随时调整保费率的权利。


索偿手续
  1. 客户须于任何可能作索偿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透过Blue Cross HK App或蓝十字网页的「智」易Claims 网上平台向蓝十字提交赔偿申请表及所需文件,包括由医院、医生、警方或有关机构发出的详细报告(如适用)及其他有效及完整的证明文件。赔偿款项将透过自动转账支付。客户亦可选择邮寄或亲身提交索偿申请,赔偿申请表可向蓝十字索取或于东亚银行网页下载。
  2. 就第III部分的个人责任保障之索偿申请而言,受保人必须就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一事立刻以书面知会蓝十字,并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一并提交。


蓝十字客户服务热线 2839 6377


本网页只供参考之用;有关详尽条款及细则及所有不承保之事项,概以保单为准。以上资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以英文版本为准。载于此网站的所有保险产品资料并不构成亦不应被诠释为向香港境外之任何人士出售、提供或游说购买任何保险产品。

本计划由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承保。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为蓝十字之获委任保险代理商。本计划是蓝十字而非东亚银行的产品。本计划所发放的利益须承受蓝十字的信贷风险。

对于东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东亚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东亚银行聘用的销售人员(包括直接销售人员及获授权代理)的薪酬之厘定,并不单纯基于其财务表现,而是根据多项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销售人员是否遵守相关的最佳经营手法,及是否尽心照顾客户的利益而行事。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乃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与Blue Cross and Blue Shield Association 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或持牌人并无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