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条款及细则保障更改
保单持有人如要求就保单作出的任何保障更改,有关更改将于续保时或经蓝十字批准后生效。
就「基本住院及手术保障」及「附加额外医疗保障」而言,若受保人于提升保障前已患上任何一种伤病,受保人就该伤病可获得的保障应以受保人开始患上该伤病时所生效之保障级别为准。在保障获提升365天后,如受保人需就保障提升前已患上的伤病接受治疗,受保人可享有提升后之保障。然而,若受保人于保障提升生效当天仍然住院(「当前之住院」),保障提升将不适用于当前之住院,并只会在受保人出院后才正式生效。
取消保单
保单持有人可以向蓝十字发出不少于30天的书面通知以取消保单。如于首个受保期内符合以下条件:a)无任何索偿;b)无尚未缴付之每年保费;及 c)已向蓝十字退还所有医疗卡(如有)及优惠券(如有),保单持有人可获无息退还部分已缴保费。获退还之保费金额将按照下表计算:
保单生效期 (由首个受保期之生效日期起计)
|
获退还之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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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于 |
2 个月 |
每年保费之 |
75% |
4 个月 |
55% |
6 个月 |
35% |
8 个月 |
15% |
8 个月以上 |
无 |
在首个受保期的第8个月后,保单持有人将不获退还任何保费。
尽管有任何其他规定,蓝十字将在应退还之保费内扣除保单下尚未偿还之任何欠款。
若保单持有人于首个受保期续保后取消保单,将不获退还任何保费。
蓝十字可因任何受保人未能遵从保单的任何要求而取消其保障。在该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可获按比例退还该受保人剩余保单期间的保费。为免存疑,就保单之其他受保人而言,保单于余下之保单期间仍然继续生效。
不保事项
除于保障利益表或随后附加于保单的批注内特别列明外,蓝十字概不支付涉及以下事项或因其导致的任何索偿、支出或费用:
- .根据任何法例、医疗计划或其他保单,可向任何政府、公司、其他保险公司或任何第三者追讨的任何损失、支出或费用。
- 并非属医疗必要的治疗或测试,或并非经注册医生处 方购买的药物。
- 纯粹因接受一般身体检查、复康、休养、疗养或专职 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及言语治疗,而住院。
- 任何先天性疾患(疝气、斜视或包皮开口狭窄除外) 或成长障碍状况或相类似疾病的相关治疗。
- 已存在的状况,即指受保人已知悉或按合理情况下应知悉已出现病征或症状的伤病,或在适用于受保人生效日期前90天内曾接受医疗或手术护理或治疗的伤病,该定义在受保人已受保于保单不少于365天后释除。
- 直接或间接因后天免疫力缺乏症病毒(「HIV病毒」) 及其有关的伤病而导致的费用,包括爱滋病及/或因 爱滋病而引发的任何突变、衍生或变异,纯因为受保人于受保人生效日期前感染HIV病毒所导致。就本不保事项而言,所有于受保人生效日期后5年内出现 与HIV病毒有关的伤病,将推定为受保人于受保人生 效日期前已感染HIV病毒所导致。
- 直接或间接由于或因为以下事项所导致的治疗或伤病:
滥用药物或酒精、自我毁伤或企图自杀、不法活动、饮用超过规定水平的酒精或服用超过规定水平的药物后驾驶或操控机器,或经由性接触传染的疾病或其后遗症。
- 以美容或整形为目的之任何服务费用;除非属于「附 加门诊保障」下接种疫苗或常规健康检查的保障范围,与以下相关的费用,但不限于听力测试、例行 血液测试、一般身体检查、预防性治疗、接种疫苗 或防疫注射、头发重金属元素分析、服吃燕窝、灵芝、人参及其他中医专用补药、健康补充品(除非获蓝十字批准)、非处方药物;为矫正视力或屈光不正而导致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眼部屈光治疗、视力测试、验配眼镜或镜片,以及任何相关手术程序及服务。
- 除非属于「附加牙科保障」的保障范围,牙科治疗及 口腔外科手术(因意外而需在住院期间接受的紧急治 疗及手术除外);为跟进该牙科治疗及口腔外科手术而 于出院后或于门诊牙科设施进行的覆诊治疗或口腔外科手术。
- 与产科及其并发症有关的检查、治疗、外科程序及 谘询服务,包括验孕或其后的分娩、堕胎或流产; 节育或恢复生育;两性结扎或变性;不育治疗,包括体外受孕或以任何其他人工方法导致怀孕;及性机能失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原因导致的阳萎、不举、早泄。
- 购买义肢、身体器官及矫型装置,包括经由手术植入体内的矫型装置。购买或租借耐用的医疗设备及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家居使用之轮椅、床及傢俱、呼吸道压力治疗机及面罩、可携式氧气及氧气治疗仪器、透析机、运动设备、眼镜、助听器、特别支架、辅助步行器具、空气清新机或空调及供热装置。
- 直接或间接由任何精神或心理状况,以及其生理及心理表现而导致的治疗。
- 另类疗法,包括但不限于指压、拔罐、天灸、推拿、催眠、气功、按摩治疗、香薰治疗及其相类似之疗法。
- 未获蓝十字于参照进行治疗当地之普遍标准后认可的试验性及/或新医疗技术或程序。
- 非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访客膳食、租用收音机或电视、电话费、影印费、医疗报告费、税项及相类似项目。
- 直接或间接因战争(不论宣战与否)、内战、侵略、外敌行动、敌对行动、叛乱、革命、暴动、起义或军事政变或夺权;或因参与陆军、空军、海军及其他纪律性服务而导致的治疗或伤病。
注意
- 此小册子仅在香港派发。派发此小册子并不构成亦不应被诠释为在香港境外出售、游说顾客购买或提供任何保险产品。
- 「雇员医疗保障计划」由香港获授权之保险商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乃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与 Blue Cross and Blue Shield Association 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或持牌人并无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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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电蓝十字 ( 亚太 ) 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2839 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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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由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承保。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为蓝十字之获委任保险代理商。本计划是蓝十字而非东亚银行的产品。本计划所发放的利益须承受蓝十字的信贷风险。
对于东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东亚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
东亚银行聘用的销售人员(包括直接销售人员及获授权代理)的薪酬之厘定,并不单纯基于其财务表现,而是根据多项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销售人员是否遵守相关的最佳经营手法,及是否尽心照顾客户的利益而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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