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强积金及信托
最新成分基金价格
(截至: 23/04/2025)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
成分基金 | 每单位资产净值 (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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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强积金)增长基金 | 25.0182 |
东亚(强积金)均衡基金 | 21.3859 |
东亚(强积金)平稳基金 | 18.5639 |
东亚(强积金)环球股票基金 | 26.1552 |
东亚(强积金)欧洲股票基金 | 17.4015 |
东亚(强积金)北美股票基金 | 34.4063 |
东亚(强积金)亚洲股票基金 注 1,2 | 27.9855 |
东亚(强积金)大中华股票基金 注 2 | 19.7591 |
东亚(强积金)日本股票基金 | 11.3186 |
东亚(强积金)香港股票基金 | 18.8538 |
东亚中国追踪指数基金 注 2 | 8.9554 |
东亚香港追踪指数基金 | 14.4357 |
东亚(强积金)环球债券基金 | 10.8683 |
东亚(强积金)人民币及港币货币市场基金 注 3 | 11.0518 |
东亚(强积金)保守基金 注 4 | 15.6470 |
东亚(强积金)核心累积基金 注 5 | 15.7215 |
东亚(强积金)65岁后基金 注 5 | 11.7491 |
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
成分基金 | 每单位资产净值 (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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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增长基金 | 16.8860 |
东亚均衡基金 | 14.9708 |
东亚平稳基金 | 12.7703 |
东亚环球股票基金 | 27.0520 |
东亚亚洲股票基金 注 1,2 | 14.9146 |
东亚大中华股票基金 注 2 | 17.1819 |
东亚香港追踪指数基金 | 13.1963 |
东亚环球债券基金 | 9.4137 |
东亚强积金保守基金 注 4 | 11.7707 |
东亚核心累积基金 注 5 | 15.7915 |
东亚65岁后基金 注 5 | 11.7316 |
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成分基金 | 每单位资产净值 (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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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行业计划)增长基金 | 25.7916 |
东亚(行业计划)均衡基金 | 21.5860 |
东亚(行业计划)平稳基金 | 18.9582 |
东亚(行业计划)亚洲股票基金 注 1,2 | 16.3706 |
东亚(行业计划)大中华股票基金 注 2 | 15.7483 |
东亚(行业计划)香港股票基金 | 11.2067 |
东亚中国追踪指数基金 注 2 | 9.2512 |
东亚香港追踪指数基金 | 14.4387 |
东亚(行业计划)人民币及港币货币市场基金 注 3 | 10.9812 |
东亚(行业计划)强积金保守基金 注 4 | 15.0323 |
东亚(行业计划)核心累积基金 注 5 | 15.6670 |
东亚(行业计划)65岁后基金 注 5 | 11.7727 |
投资附带风险,成分基金单位价格可跌可升。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而过往的基金表现不能作为日后表现的指标。有关详情,包括产品特点及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请参阅有关计划的强积金计划说明书。
注1: 此成分基金将投资的多个国家乃被视为新兴市场。由于新兴市场较已发展市场更为波动,因此于新兴市场持有的任何投资会涉及较高水平的市场风险。
注2: 此成分基金或会投资于在中国注册或在中国进行大部分业务活动,或其大部分收入乃源自或预期源自中国的公司之证券。倘若此成分基金投资于该等公司,此成分基金的资产价值,可能受到中国国内在政治、法律、经济及财政各方面的不明朗因素影响。现行的法律及法规未必可贯彻应用。
注3: 此成分基金只以港币及非以人民币计值,其于人民币存款及人民币债务投资工具的投资,将须承受额外的货币风险。尤其是,人民币目前并非自由可兑换的货币,须受制于中国政府所施加的外汇管制及资金调回限制。另外,其于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的投资将须承受额外市场 / 流动性风险。目前,由于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并无活跃的二级市场,此成分基金可能需要持有投资直至到期日。此外,尽管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的发行近年来已大幅增加,惟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的供应仍落后于需求。因此,新发行的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一般出现超额认购,而相比同等的非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新发行的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订价可能较高及 / 或以较低收益率买卖。目前,市场上可提供的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大多数可能不符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规例》附表1 所载的规定,因此,此成分基金可投资的离岸人民币债务证券可能有限,或会导致信贷风险集中。
倘若在并非发生上述合符规定事项的情况下赎回、转换或提取基金单位,保证将受影响。特定的条款及情况适用于保证运作。有关此项成分基金的信贷风险、保证特点及保证条件,请参阅强积金计划说明书附件1。
注4: 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下的东亚(强积金)保守基金、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下的东亚强积金保守基金及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下的东亚(行业计划)强积金保守基金(统称为「保守基金」)并不提供任何退还资本的保证。投资于保守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接受存款公司。保守基金并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
强积金保守基金的费用及收费可(一)透过扣除资产净值收取;或(二)透过扣除成员账户中的单位收取。于2022年4月1日之前,保守基金采用方式(二)收费,所列之基金单位价格、资产净值及基金表现并未反映费用及收费的影响。由2022年4月1日起,保守基金的收费及费用扣除方法已经由方式(二)更改为方式(一),故由2022年4月1日起所列之基金单位价格、资产净值及基金表现已反映费用及收费的影响。
注5: 预设投资策略是一项主要为无意或不希望作出基金选择的成员而设的现成投资安排。成员若认为预设投资策略适合自身情况,亦可把预设投资策略作为投资选择。成员如不想作出投资选择,可无须这样做。对于未有作出投资选择的成员,其未来供款及从其他强积金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将根据预设投资策略投资。
预设投资策略并非基金,而是一种透过使用2个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自动在成员逐步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同时候降低风险的策略。核心累积基金将其资产净值中约60%投资于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风险较高的投资产品一般指股票或类似的投资项目),而65岁后基金则将投资约20%于风险较高的资产产品。核心累积基金及65岁后基金之间的现有累算权益转换将于成员50岁至64岁期间每年生日当日,根据预设投资策略风险降低表中载明之分配比率自动进行。
如投资于预设投资策略,成员的指示必须为对以下两项的全部作出投资指示:(A)现有累算权益和/或(B)未来供款及从其他计划转移之累算权益。(只适用于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
风险降低机制并不适用于主动选择此等成分基金作为独立投资(而非作为预设投资策略的一部份)的成员。然而,预设投资策略与非预设投资策略的同名基金,其单位价格相同。
有关详情,包括产品特点、风险降低机制及列表、收费、投资规则与程序,及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请参阅有关计划的强积金计划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