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 — 退休收入
由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预早筹划 退休年金收入更稳妥
AIA延期年金计划为您带来保证每月年金款项, 助您实现美满退休生活。
我们明白您期望能拥有稳定及保证的退休年金收入,以安享退休生活。AIA延期年金计划让您选择年金款项开始年龄。让年金领取人(即受保人)于50岁、55岁、60岁、65岁或70岁开始收取保证成分高的年金入息, 享受10年的定期年金收入。
稳定回报 安享退休
AIA延期年金计划是一份分红保险计划,在退休时提供保证现金价值、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及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您可以指定一位年金领取人+,即在年金期内收取每月年金款项的人士。您亦可以选择让年金领取人于50岁、55岁、60岁、65岁或70岁(即年金款项开始年龄)开始收取每月年金款项,或者可选择累积每月年金款项于您的保单计划中赚取潜在利息收益,让您于将来提取。如您未有选择支付的形式,我们将会每月向年金领取人支付每月年金款项。您可更改支付的形式而毋须支付额外费用。
此外,当保单生效满1年后,我们会在以下情况,向您支付一笔过的非保证现金(如有),称为「终期红利」:
- 当您退保时;
- 年金领取人即受保人(即保单内受保障的人士)在保单期满前不幸身故而身故赔偿以一笔过形式支付(根据身故赔偿计算);或
- 保单期满时。
「每月年金款项」包括保证及非保证两部分。于年金期内, 当本计划开始派发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时,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将随之下降。而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亦将会按月派发至保单内。
我们会透过终期红利及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以分享此产品组别中的盈余(如有)。详情请参阅红利理念。
在投保本计划时,您可选择让年金领取人以固定模式或递增模式获取保证每月年金款项: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 | 特点 |
固定模式 |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金额为不变的, 让年金领取人享受安定的退休生活。 |
递增模式 |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金额将于每3年增加5%,有助对抗通胀。 |
下表假设年金领取人于投保时为45岁非吸烟男性,并每月收取每月年金款项,于期满时最低至最高的内部回报率(IRR)。期满时的内部回报率会随受保人投保时的年龄、年金款项开始年龄、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及保费缴付方式而有所变动。
+ 年金领取人必须为您本人或您的配偶方符合申请扣税资格。有关税务扣减详情,请参阅香港税务局网页或联络税务局以查询税务相关事项。您亦可向您的税务及会计顾问征询税务意见。
年金期 |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 | 年金款项开始年龄 | 期满时的保证内部回报率 | 期满时的总内部回报率^ |
10年 | 固定模式 | 55岁 | 0.25% - 1.12% | 2.29% - 3.12% |
60岁 | 0.82% - 1.44% | 2.53% - 3.12% | ||
65岁 | 1.13% - 1.61% | 2.66% - 3.12% | ||
70岁 | 1.32% - 1.71% | 2.74% - 3.12% | ||
递增模式 | 55岁 | 0.27% - 1.13% | 2.29% - 3.11% | |
60岁 | 0.82% - 1.44% | 2.52% - 3.11% | ||
65岁 | 1.14% - 1.61% | 2.65% - 3.12% | ||
70岁 | 1.32% - 1.72% | 2.75% - 3.13% |
保证内部回报率之计算已包括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及保证现金价值;而总内部回报率之计算则包括保证每月年金款项、任何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终期红利。
此计划设计为作长期持有,如于早年退保(或部分退保), 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于已缴的总保费。如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时退保,每10,000美元年缴保费, 您可收取已包括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非保证终期红利的退保发还金额^如下表所示。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时的退保发还金额会随受保人投保时的年龄而有所变动。
年金期 | 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完结时退保, 每10,000美元年缴保费的退保发还金额^ |
10年 | 4,110美元至4,130美元 (年缴保费的41.1% 至41.3%) |
为让您在需要时获取额外资金弹性,您可于年金期开始之前在本计划下申请保单贷款,此贷款额高达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如申请保单贷款,必须缴付利息,而息率由本公司全权决定。
^ 在此所显示的价值乃根据现时的红利率计算。现时的红利率并不反映未来表现亦并非保证。业务过去及现有表现不应解读成未来表现的指标。任何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及任何终期红利之确实支付金额于保单期内或会变更,其金额由AIA全权决定,有可能高于或低于以上所示。以上显示的价值假设整个 保单年期内没有任何现金提取或保单贷款,并且假设所有保费于到期时已被全数缴付。
5年保费缴付期
AIA延期年金计划以美元为保单货币,最低年缴保费为4,800美元,提供5年保费缴付期,而保费于保费缴付期内保证维持不变。
自选年金安排 轻松投入退休生活
AIA延期年金计划提供10年年金期,助您安享退休生活。
您须于投保时选择1)年金款项开始年龄及2)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详见下表)。
为让您有更灵活的安排,您可选择于以下期间更改每个选项各一次:
-
由第二个保单年度终结时或年金领取人49岁(以较后者为准),至
-
如更改年金款项开始年龄,您须于原定与更新后的年金款项开始年龄30日前申请;如更改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您须于您已选择的年金款项开始年龄30日前申请。
保费缴付期 | 年金期 | 受保人投保时的年龄 | 1) 年金款项开始年龄 | 2)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模式 | 保障年期 |
5年 | 10年 | 18岁至40岁 | 50岁 |
|
由保单缮发时至年金期完结 |
18岁至45岁 | 55岁 | ||||
18岁至50岁 | 60岁 | ||||
18岁至55岁 | 65岁 | ||||
18岁至60岁 | 70岁 |
保证每月年金款项的金额由您在投保时预先决定。任何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的金额在年金期期间可能会有变动。
我们支付包括每月年金款项、退保发还金额、期满时之保单价值及身故赔偿前,将先扣除保单内所有未偿还的欠款。
保单期满 获享回报
当保障年期完结时受保人仍然在生,我们将会一笔过向您派发任何累积的每月年金款项和应计利息(如您曾经选择累积每月年金款项作为支付形式)及任何终期红利。
世事难料 应未雨绸缪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我们会向您在保单内指定的受益人派发身故赔偿。身故赔偿将根据下表计算。
身故赔偿 | |
若受保人于年金期开始之前身故 |
以下列较高者为准:
|
若受保人于年金期开始时或之后身故,但保单尚未期满 |
以下列较高者为准:
|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我们会向受益人支付身故赔偿前,将先扣除保单内所有未偿还的欠款。
灵活安排 延续爱心
除一笔过形式支付外,您可于受保人在生时预先安排让受益人于受保人身故后(须于年金期开始时或之后身故)继续收取余下未支付的每月年金款项,直至年金期完结为止。假如在受保人身故前,保单已累积任何每月年金款项,该总额及任何利息将会于受保人身故时一笔过支付予受益人。
投保简易 梦想在握
根据我们当时的规则和规例,若每位受保人的总每年保费不超过指定的保费限额,该新申请则毋须健康审查。
不幸失业 亦可延缴保费
失业可能对您的财务规划造成显著打击。因此,「失业延缴保费惠益」会继续为受保人提供保障,以减轻您的财务负担,助您面对人生难关。受限于条款及细则和我们的批准,在基本计划的保费缴付期期间,如您因被裁退而非自愿性失业,您可申请「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申请获批后,基本计划及任何附加契约的保费缴付宽限期,将会由保费到期日后的31日延长至最多365日,让您的财务安排更有弹性。您必须在非自愿性失业起计30日内提交「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申请,每份保单只可申请此惠益一次,并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额外保障 让您安心无忧
为了在逆境时也可给您支援,您可按需要于保单外选择附加契约。如受保人在60岁前被诊断为完全及永久残废,我们将豁免AIA延期年金计划将来所需缴付的保费。
请注意所有附加契约将须额外缴付保费并受限于核保的决定及不保事项。但附加契约所缴付的保费并不能作税务扣减之用。当AIA延期年金计划终止,所有附加契约的保障亦会随之被终止。
做足储备 退休更有预算
AIA延期年金计划是一份获保险业监管局核准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您可以申请将所缴付之保费从年度应课税收入中扣减。换言之,假如您是香港纳税人,您便可申请每位纳税人每年高达60,000港元*的税务扣减,助您同时提早规划,为退休生活累积财富。
下图以您作为保单持有人并为您及您的配偶投保AIA延期年金计划为例,说明在此情况下可得的最高税务扣减金额。
* 60,000港元是每位纳税人每年为合资格年金保费及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作税务扣减的上限。有关税务扣减详情,请参阅香港税务局网页或联络税务局以查询税务相关事项。您亦可向您的税务及会计顾问征询税务意见。
重要资料
此产品简介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并非及不构成保险契约的一部分,是为提供本产品主要特点概览而设。本计划的精确条款及条件列载于保单契约。有关此计划条款的定义、契约条款及条件之完整叙述,请参阅保单契约。如果想在投保前参阅保险合约之样本,您可向AIA索取。此产品简介应与包括本产品附加资料及重要考虑因素的说明文件(如有)及有关的市场推广资料一并阅览。此外,请详阅相关的产品资料,并在需要时谘询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计划只可以透过东亚银行以基本计划形式投保。
此产品简介只于香港派发。
红利理念
投资理念、目标及策略
我们的投资理念是为了提供可持续的长远回报,此理念与保险计划的投资目标及公司的业务与财务目标一致。
我们上述的目标是为了达至长远投资目标,同时减少投资回报波幅以持续履行保单责任。我们亦致力控制并分散风险,维持适当的资产流动性,并按负债状况管理资产。
我们现时就此保险计划的长期投资策略是按以下分配,投资在下列资产:
资产类别 | 目标资产组合(%) |
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 | 75% - 95% |
增长型资产 | 5% - 25% |
上述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国家债券及企业债券,并大多数投资于美国及亚太区市场。增长型资产可包括上市股票、股票互惠基金、房地产、房地产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私募信贷基金等,并主要投资于美国、亚太区及欧洲市场。增长型资产一般比债券及固定收入资产具有更高的长期预期回报,但短期内波动可能较大。目标资产组合的分配或会根据不同的分红保险计划而有所不同。我们的投资策略是积极管理投资组合,即根据外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分红业务之财务状况而调整资产组合。例如,当利率低落,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会较小,而当利率较高,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会较大。当利率低落,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或会低于长期投资策略的指定水平,让我们减少投资回报的波动,并保障我们于保险计划下须支付保证保障之能力,然而,当利率较高,投资在增长型资产的比例或会高于长期投资策略的指定水平,让我们有更大空间与保单持有人分享更多增长型资产的投资机会。
视乎投资目标,我们或会利用较多衍生工具以管理投资风险及实行资产负债配对,例如,缓和利率变动的影响及允许更灵活的资产配置。
我们的货币策略是将货币错配降低。对于债券或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我们现时的做法是致力将购入的债券与相关保单货币进行货币配对(例如将美元资产用于支持美元的保险计划)。视乎市场的供应及机会,债券可能会以相关保单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投资,并可能会利用货币掉期交易将货币风险降低。现时资产主要以美元货币进行投资。增长型资产可能会以相关保单货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投资,而该选择将根据我们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及要求而定。
我们会将类似的分红保险计划一并投资以厘定回报,并参考各分红保险计划之目标资产组合分配其回报。实际投资操作(例如地域分布、货币分布)将视乎购入资产时的市场时机而定,因而将可能与目标资产组合有所不同。
投资策略会根据市况及经济展望而变动。如投资策略有重大变更,我们会知会保单持有人相关变更、变更原因及此对红利的预期影响。
主要产品风险
- 投资及提早退保风险
此计划部分投资可能分配予增长型资产,而增长型资产之回报一般较债券及其他固定收入工具波幅较大,您应细阅本产品简介披露之产品目标资产组合,此组合将影响产品之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及终期红利的派发。此计划的储蓄部分涉及风险,可能会招致亏损。此计划设计为作长期持有。如于早年退保(或部分退保;部分退保只可于保费缴付期完结后及保费到期时已全数缴交后发生),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大幅少于已缴的保费。
- 停止缴交保费风险
您应按所选的保费缴付时间表准时缴交保费。若您在保费缴付期完结前停止缴交保费,您可选择退保,否则保费将以贷款形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当贷款余额多于基本计划的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累积每月年金款项及其利息并扣除保单内任何未偿还的欠款的总和,保单将会终止同时您也会失去保障。保单的退保发还金额将用于偿还贷款结余,任何剩余金额将退回给您。如您减少或停止缴交保费,您所收取的金额可能会大幅少于已缴的保费。
- 终止条件
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申请终止您的保单。另外,如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保单期满前发生,我们将会终止您的保单, 而您/受保人将失去保障:
• 受保人身故;
i. 身故赔偿以一笔过形式支付;或ii. 身故赔偿以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及任何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方式每月支付,而所有应付的身故赔偿金额已全数支付;
• 于保费到期日后31日(或「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的365日) 内仍未缴交保费,且保单没有任何剩余现金价值;
• 支付任何基本计划或附加契约的赔偿,而该赔偿会触发保单终止;或
• 未偿还的欠款多于您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若保费以贷款形式自动从保单中扣除,未偿还的欠款多于您保单的保证现金价值及任何累积每月年金款项及其利息并扣除保单内任何未偿还的欠款的总和。
- 每月年金款项支付办法
如您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每月年金款项,即由年金领取人/受保人收取每月年金款项;如您选择累积每月年金款项于保单计划中,有关退保发还金额则将于退保时支付给您。您拥有绝对权利更改及选择每月年金款项收取方式。在此两种情况下,期满时之保单价值(如有)皆会支付给您。
- 信贷风险
我们为计划承保,您须承受我们的信贷风险。如果我们无法按保单的承诺履行财务责任,您可能损失已缴保费及利益。
- 汇率及货币风险
若保险计划的货币并非本地货币,您须承受汇率风险。汇率会不时波动,您可能因汇率之波动而损失部分的利益价值, 而往后缴交的保费(如有)亦可能会比缴交的首次保费金额为高。您应留意汇率风险并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
- 通胀风险
由于通胀可能会导致未来生活费用增加,您现有的预期保障可能无法满足您未来的需求。如实际的通胀率高于预期,即使我们履行所有的合约责任,阁下收到的金额(以实际基础计算)可能会较预期少。
「失业延缴保费惠益」注释
您于非自愿性失业前必须连续不少于24个月受雇于同一雇主,及合资格按香港雇佣或劳工法例追讨遣散费。而且该就业不可是自雇、受雇于亲属(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子女或子孙)或以家庭雇佣身分受雇。「失业延缴保费惠益」将由我们批准申索时之未缴交保费的保费到期日起计,以365日为上限。您必须于我们要求下提供持续失业证明。如您在保单缮发日或生效日前(以较后者为准)获知会将受到裁退,将不获提供本保障。
「失业延缴保费惠益」将会于下列日期终止, 以较先者为准:(i) 延长之宽限期完结后;(ii)您于我们要求下未能提供持续失业证明;(iii)更改保单持有人生效当日;(iv)任何经我们批准豁免基本计划保费之索偿当日;(v)基本计划的保费缴付期完结后;(vi) 于宽限期内有任何基本计划及/或任何附加契约之索偿当日,如于支付索偿后缴费形式并未被更改至每月缴付;(vii)在您缴交所有到期保费当日;或(viii)基本保单终止当日。「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的申索必须于您非自愿性失业的30日内递交。每份保单仅能提出一次「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的申索,并须向我们提供相关证明。请注意于申请税务扣减时,可扣除的款额须为已缴付合资格年金保费,延迟缴付保费可能会影响税务扣减。有关税务扣减详情,请参阅香港税务局网页或联络税务局以查询税务相关事项。您亦可向您的税务及会计顾问征询税务意见。「失业延缴保费惠益」的批核需受限于我们当时的规则和规例,我们对保单于延长宽限期时之处理有最终决定权。
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税务定义
请注意此产品之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状况,并不表示您为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已缴付的保费可符合资格申领税务扣减。此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状况是基于产品的特性与及保险业监管局的认证,并非您的个人事实情况而定。您必须同时符合税务条例中列明的合资格条件,以及香港税务局制定的指引,才可申请认领这些税务扣减。
在此提供的任何一般税务资讯只仅供参考之用,您不应仅按此作出任何税务决定。如有疑问,必需谘询合资格的专业税务顾问。请注意税务法律、规定或诠释可能会随时更改,或会影响申领税务扣减的合资格条件等任何有关税务优惠的内容。对于未能适时知会您有关这些法律、规定或诠释的更改,以及其对您所带来的影响,我们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更多资讯或可于保险业监管局网站www.ia.org.hk查询。
保险业监管局的认证
保险业监管局的认证并非等同推荐或支持此计划,亦不保证计划的商业利益或表现。这不代表此计划适合所有保单持有人,亦不代表适合任何特定保单持有人或一类保单持有人。此计划已获保险业监管局的认证,但此认证并不意味官方的推荐。保险业监管局对本计划的产品简介内容并不负上任何责任,对其准确度及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计划的产品简介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自杀
若受保人于保单生效起计一年内自杀身亡,我们就此保单的赔偿责任只限退还扣除所有未偿还的欠款额后的已付保费(不包括利息)。
不得提出异议
除欺诈或欠交保费外,在受保人生存期间如此保单由保单生效日期起持续生效超过两年后,我们不会就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此条文并不适用于任何提供意外、住院或残废保障的附加契约。
警告声明及取消投保权益
AIA延期年金计划乃一份具有储蓄成分的保险计划。部分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若阁下不满意保单,阁下有权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并获退还已缴付的所有保费及保费征费。阁下须于冷静期内(即由交付新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给阁下或阁下指定代表之日紧接起计的21个历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将已签署的书面通知送达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之客户服务中心:香港北角电气道183号友邦广场12楼。冷静期结束后,若阁下在期满前取消保单,预计的总现金价值可能大幅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保险代理人的重要说明
-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已于保险业监管局注册为持牌保险代理机构,并担任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保险」)的指定持牌保险代理人。此保险计划是友邦保险而非东亚银行的产品。
- 此保险计划由友邦保险承保,且不是具有免费人寿保险保障的银行储蓄计划。部分保费用于支付保险及相关费用。缴付之保费并不是银行储蓄存款,故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的保障。
- 附加契约(如有)是保险计划的附加保障,需要支付额外保费。东亚银行并没有分销任何附加契约,因此,阁下不能经东亚银行申请附加契约。如有需要,阁下可于保单经友邦保险承保后,联络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 对于东亚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东亚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友邦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 此保险计划之索偿需由阁下直接向友邦保险提出。如阁下欲获取有关的索偿表格,请致电友邦保险客户服务热线(852)22328968(香港)或浏览 www.aia.com.hk或亲临友邦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详情请参阅由友邦保险提供之保单契约。
- 东亚银行聘用的销售人员(包括直接销售人员及获授权代理)的薪酬之厘定,并不单纯基于其业务表现,而是根据多项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销售人员是否遵守相关的最佳经营手法,及是否尽心照顾客户的利益而行事。
- 提醒阁下需仔细阅读已提供给阁下相关的保险产品资料,并建议阁下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独立意见。
- 有关产品简介及重要说明所陈述之收益和回报,请留意保单持有人须承受友邦保险的信贷风险。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终止本保单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总额。本单张所列举的预计及/或潜在收益及/或回报(例如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终期红利、利息)并非保证和仅作说明用途。将来实际所得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现时所列出的收益及/或回报。
- 提醒阁下除了于产品简介所提及之主要产品风险外,亦需注意以下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此计划乃为持有至保障年期完结而设。除非阁下打算支付全期保费,否则不应投保此计划。如阁下未能于整个保费缴付期内支付保费,将导致保单失效或保单较原有之保障年期提早被终止,而可取回的退保发还总额(如有)可能会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
- 退保的风险 - 若阁下于保障年期完结前取消保单,可取回的退保发还总额可能会大幅少于阁下已缴付的保费总额,阁下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
- 非保证红利率-非保证金额乃根据友邦保险现时假设投资回报所定之红利率而计算。实际获发之金额或会被不时调整而比预期较高或较低。换言之,现时假设投资回报的转变会影响阁下所获之终期红利及非保证每月年金款项。在某些情况下,非保证金额可能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