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强积金)集成信托计划、东亚(强积金)享惠计划及东亚(强积金)行业计划(统称为「东亚强积金」)是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诚意为管理香港在职人士退休储备而设立的强积金计划。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属一项供款类别仅可存入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从2019/2020课税年度开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可享受税务优惠。每年的最高可扣税金额为港币60,000元。该金额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其他合资格年金保费的总限额。
在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东亚信托」)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供款,有机会获享高达港币1,875元的成分基金单位奖赏(「单位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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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2023年10月1日起至 2024年3月31日,合资格客户按照下列条款及细则在指定金额范围内作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即有机会获享由港币375 元至1,875元的单位奖赏。
查询详情,请致电东亚(强积金)热线(由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2211 1777。
单位奖赏须受以下条款及细则约束。单位奖赏乃账户结存的一部分,因此会被收取东亚强积金有关收费。
单位奖赏详情 |
于相关年度内作出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总额(包括每月供款及整笔供款)(港币) |
单位奖赏(港币) |
3年总单位奖赏 (港币) |
第1年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第2年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第3年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10,000 至 < 20,000 |
100 |
125 |
150 |
375 |
20,000 至 < 30,000 |
200 |
250 |
300 |
750 |
30,000 至 < 40,000 |
300 |
375 |
450 |
1,125 |
40,000 至 < 50,000 |
400 |
500 |
600 |
1,500 |
≥50,000 |
500 |
625 |
750 |
1,875 |
截止申请日期:2024年3月31日 |
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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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期由 2023年10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所有客户须于推广期内透过东亚(强积金)热线(由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或经东亚银行强积金部门 / 东亚信托的代表登记以享单位奖赏。
- 客户须于表1所列的相关指定年度在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以获享单位奖赏。
- 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所持有的单位奖赏及累算权益,仅可在退休后于年满65岁或基于强积金法例下的其他法定理据,包括:(i) 提早退休(年满60岁并永久停止受雇或自雇);(ii) 死亡;(iii) 小额结余;(iv) 永久性离开香港;(v)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vi) 罹患末期疾病,方可提取。
- 每月供款最低金额为港币100元;整笔供款最低金额为港币500元。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从其他强积金计划转移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资产除外)必须按表1所列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期内成功分配及存入至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该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供款总额方可视为本推广所计算相关年度的单位奖赏的指定供款总额。客户应预留足够时间让你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于供款期内分配及存入至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由本推广的第一年开始,客户需要按表1所列的每个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期作出供款,并于指定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持有期内保留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资产总额,以获享单位奖赏。因此,如果客户在第一年作出供款并保留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资产总额至2024年9月30日,则第一年的单位奖赏会存入至客户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如果客户在第一年及第二年都作出供款并保留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资产总额至2025年9月30日,则第二年的单位奖赏会存入至客户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如果客户在第一年,第二年及第三年都作出供款并保留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资产总额至2026年9月30日,则第三年的单位奖赏会存入至客户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 如客户于表1所列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持有期或之前(i)转移或提取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之累算权益或(ii)取消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该年度及其后的单位奖赏将不会存入至客户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 客户必须保留其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以得到单位奖赏。相关年度的单位奖赏将于表1所列的单位奖赏存入期内,存入有关客户的东亚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内。单位奖赏的投资分配将与获派发奖赏的账户内之最后基金选择相同。
- 本推广优惠只可与「东亚整合强积金资产奖赏」同时使用(如适用),详情请参阅「东亚整合强积金资产奖赏」的最新推广(https://bit.ly/3QCTE7P).
- 东亚银行及东亚信托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此推广及 / 或修改或修订此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东亚银行及东亚信托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及不可推翻。
表 1
年度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期(包括首尾两天)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供款持有期(包括首尾两天) | 单位奖赏存入期 |
第1年 |
2023年10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 |
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9月30日 |
2024年10月1日起的8 星期内 |
第2年 |
2024年4月1日至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4月1日至 2025年9月30日 |
2025年10月1日起的8 星期内 |
第3年 |
2025年4月1日至 2026年3月31日 |
2024年4月1日至 2026年9月30日 |
2026年10月1日起的8 星期内 |
网上登记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
所有客户须于推广期内透过东亚(强积金)热线(由在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或经东亚银行强积金部门/东亚信托的代表登记以享单位奖赏。
下载宣传单张了解详情:
有关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详情,请浏览我们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专页及下载相关东亚强积金计划的销售刊物。
东亚(强积金)热线:2211 1777
(由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运作)
保荐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发行人:东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