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k of East Asia

共同汇报标准(简称CRS)

CRS概述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在2014年7月颁布的「共同汇报标准」(简称「CRS」),为金融机构履行自动交换资料的搜集及汇报相关财务账户的责任制订了国际标准,旨在提高税务透明度、打击跨境逃税活动及维护税制完整。

全球已有超过一百个税务管辖区(包括香港)承诺以经合组织颁布的CRS为基础实施自动交换资料,并倡之为一种更有效率的国际税务合作模式。作为有责任感的国际公民及全球领先的金融中心,香港已承諾实施自动交换资料,相关准则早已被纳入2016年6月30日生效的《2016年税务(修订) (第3号) 条例》 (《修订条例》),为香港进行自动交换资料订立了法律框架。

由2017年1月1日起,本港的金融机构(包括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须根据尽职审查程序,以识辨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所持有的财务账户。本港的金融机构须收集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税务局」)提交该等账户的所需资料。税务局会每年将有关资料传送至相关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机构。

敦请阁下提供协助

为巩固香港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本行致力推动香港的持续发展和成功,并会全力支持香港实施自动交换资料,与此同时兼顾阁下的权益。如有需要,本行会与阁下联络并确认阁下需要采取的行动,以确认阁下的税务居民身分。

请注意,如阁下不是香港以外任何地区的税务居民,本行不会将阁下的财务账户资料向税务局汇报。

如欲了解不同税务管辖区定义税务居民身分的相关税法,阁下可浏览经合组织的自动交换资料网页。请注意,本行不能向客户提供任何税务建议,如阁下不肯定其税务居民身分,请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