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相傳5」壽險計劃優惠
由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投保享保費費用扣減優惠- 可享保費費用由 6.5% 減至 1.5%*
*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下載及參閱有關宣傳單張。此保費費用扣減優惠只適用於「財富相傳5」壽險計劃,而該計劃(「新保單」):
- 須於推廣期內成功遞交及申請(根據申請日期);及
- 於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收紇全數保費及繕發保單。
- 為免生疑問,於2023年3月31日後收紇之任何額外保費將不會獲享此保費費用扣減優惠(即保費費用為 6.5%)。
產品特點
- 彈性保費繳付安排
您可選擇一筆過繳付保費或在固定年期內以年繳方式繳交保費,或者於任何時間附加保費,惟須符合最低及最高保費要求。我們會在保單的首5個保單年度,每年核實最低保費要求。已付保費總和 (扣除任何提款後)必須大於最低保費金額以確保保單繼續維持生效。而最高保費要求的金額 則由我們根據核保要求不時釐訂。 -
壽險保障
身故賠償 - 受保人身故後,保單的身故賠償將確保您的資產能以迅速可靠的方式分配予個別受益人。
自選賠償支付方式 - 除一筆過形式支付外,若您希望受益人以定期方式收取 身故賠償,此計劃為您提供其他支付身故賠償的選擇。 您的受益人將會定期領取指定金額的身故賠償,金額及分期方式由您決定,惟每年領取的總額不得少於身故賠償的2%。身故賠償的餘額將儲存於本公司積存生息,直 至全數身故賠償已支付予受益人,息率並非保證及由我們決定。 若透過此方式支付賠償,身故賠償最少需等於50,000美元。
末期疾病利益 - 若受保人不幸罹患末期疾病,而有關疾病獲專科之註冊 醫生及我們委任之註冊醫生確認並且預期將導致受保人於12個月內死亡,本保單將預支一筆過的末期疾病利益。 在此末期疾病利益下,我們向同一受保人所支付的累 積最高賠償金額為2,000,000美元風險額。如風險額超過2,000,000美元,本預支保額賠償金額將相等於 2,000,000美元,同時現時保額亦減少2,000,000美元,而受保人將繼續獲得保障。如風險額相等或少於 2,000,000美元,本預支保額賠償金額將相等於身故賠償,而保障亦將因身故賠償已全數預支而終止。 -
調整保障額
為確保保單提供的保障切合所需,您可選擇在第二個保單年度後調整您的保障額。
有關產品詳情,請按此。
註:
- 「我們」是指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保險」)。
- 以上產品資料並不包含保單的完整條款,有關產品特點、條款及細則、不保事項及主要產品風險之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之產品簡介及保單契約。如欲在投保前參閱保險合約之樣本,您可向AIA索取。人壽保險保單屬長期的保險合約。如於早年退保,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 請詳閱相關的產品資料及計劃建議書(如適用),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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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已於保險業監管局註冊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並擔任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友邦保險」)的指定持牌保險代理人。此保險計劃是友邦保險而非東亞銀行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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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保險計劃由友邦保險承保,且不是具有免費人壽保險保障的銀行儲蓄計劃。部分保費用於支付保險及相關費用。繳付之保費並不是銀行儲蓄存款,故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財富相傳5」壽險計劃乃一份具有儲蓄成分的萬用壽險計劃。部分保費用於支付保險及相關費用。若閣下不滿意保單,閣下有權在冷靜期內取消保單,並獲退還已繳付的所有保費及保費徵費。閣下須於冷靜期內(即由交付新保單或冷靜期通知書給閣下或閣下指定代表之日緊接起計的21個曆日內(以較早者為準))將已簽署的書面通知送達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香港北角電氣道183號友邦廣場12樓。冷靜期結束後,若閣下在期滿前取消保單,預計的退保價值可能大幅少於閣下已繳付的保費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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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東亞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東亞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友邦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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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產品簡介及重要說明所陳述之收益和回報,請留意保單持有人須承受友邦保險的信貸風險。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終止本保單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總額。有關產品簡介所列舉的預計及/或潛在收益及/或回報(例如非保證派息率)並非保證和僅作說明用途。將來實際所得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現時所列出的收益及/或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