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nk of East Asia

財富管理

基金月供投資計劃認購獎賞(「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1. 基金月供投資計劃認購獎賞適用於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此獎賞(定義見條款3)只適用於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之個人綜合戶口(即顯卓私人理財/顯卓理財/至尊理財/ i-Account/BEA GOAL)客戶(「合資格客戶」)。
  3. 此獎賞分為獎賞 (a) 及 獎賞 (b),請參閱下表:

    獎賞 (a)

    設立以下每月投資金額(HK$) 的基金月供投資計劃:

    美食外賣電子現金禮券 (HK$)

    (「現金禮券」)

    $3,000或以上

    $150

    $1,000 - < $3,000

    $100

    獎賞 (b)

    首3個月享有0% 認購費

  4. 合資格客戶須於推廣期內透過本行之電子網絡銀行服務及/或手機應用程式(BEA App)成功設立每月投資金額達HK$1,000或以上之基金月供投資計劃(並不包括認購費低於1.68%的基金月供投資計劃),方可享獎賞。而合資格客戶亦須於該基金月供投資計劃連續供款3個月或以上,方可享獎賞 (b)。
  5. 獎賞 (a):現金禮券將於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發送至合資格客戶於本行所登記之電郵地址,而本行將不作事前通知。
  6. 獎賞 (b):基金月供投資計劃之認購費將先從合資格客戶的個人綜合戶口或東亞銀行信用卡賬戶(如適用)內扣除,認購費之金額將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以現金回贈形式存入合資格客戶之綜合戶口儲蓄賬戶內。
  7. 客戶仍需繳付所有其他有關基金之收費,包括轉換費、贖回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如適用)。詳情請參閱本行收費表。
  8. 如客戶於計劃作出首次供款24個月內及於本行基金月供投資計劃終止時所持有關基金之價值少於HK$2,000,本行將有權收取客戶提早終止費。本行保留調整有關終止費用之權利。
  9. 如合資格客戶於獎賞發出前取消其綜合戶口及/或基金月供投資計劃,其獲享獎賞之資格將被取消。
  10. 每一個東亞銀行綜合戶口只可享獎賞1次。
  11. 除非另有註明,獎賞均不可轉讓、退回、换取或兌換其他產品/現金。現金禮券如有遺失或被盜,本行概不補發,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本行並非現金禮券的供應商,現金禮券的使用受供應商所規定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客戶如對現金禮券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本行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的現金禮券、其產品或服務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現金禮券、產品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13. 如現金禮券送罄,本行保留以其他禮品/禮券取代的權利。該有關替代之禮品/禮券的價值及性質可能有別於原有現金禮券。
  14. 獎賞不適用於本行職員。除另有指明外,若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獲享此獎賞與其他推廣優惠,本行保留只提供一項或部份獎賞之權利。
  15.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所有或任何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不作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16. 此等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重要聲明:

  •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的單位價格可升可跌。基金產品的組合需承受市場波動及買賣投資有其內在風險。閣下不應只單憑本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
  • 閣下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參閱所有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產品說明書、招股章程及產品資料概要,以取得包括風險因素在內的詳細資料。
  • 投資決定是由閣下自行作出的。但閣下不應投資在有關基金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有關基金產品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有關基金產品是適合閣下的。
  • 該等基金產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內提供及/或有其限制。閣下如有疑問,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 本資料並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 本資料所載之資料只作資訊用途,並不構成要約、游說、邀請或建議認購任何證券或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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