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錄
強積金為什麼 對你很重要? |
你的強積金 供款安排 |
你的強積金供款會 如何投資? |
你的強積金投資 有何風險? |
如何轉移你的 強積金? |
轉工時,如何處理 你的強積金? |
何時調整你的強積金 投資組合? |
你可於何時 提取強積金? |
對你有用的 其他資料 |
如何作出 查詢及投訴? |
強積金為什麼對你很重要?
-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成立的目的,是協助香港就業人士透過定期供款累積退休儲蓄。除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64歲的僱員(全職或兼職)及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如欲加入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參與協議送交我們。相關表格可透過下載區域下載:
- 為方便進行退休規劃,閣下可使用積金局的退休策劃計算機計算:
i. 閣下的退休需要; ii. 閣下預計在退休時累積的強積金及其他退休儲蓄;及 iii. 閣下須作出多少儲蓄才足夠應付退休需要。
- 倘閣下是僱主,則須了解自身的強積金責任,包括登記新僱員、作出供款及申報離職僱員。如閣下對作為僱主的強積金責任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我們。
- 如欲成為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參與僱主,則須簽署參與協議並按照參與協議所載的方式送交受託人。參與協議可透過下載區域下載:
你的強積金供款安排
- 倘閣下是僱員(全職或兼職)(並非臨時僱員),閣下及僱主均須根據閣下的「有關入息」為閣下定期作出強積金供款,詳情如下:
每月有關入息 | 強制性供款額 | |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
低於港幣7,100元 | 有關入息 × 5% | 無須供款 |
港幣7,100元至港幣30,000元 | 有關入息 × 5% | 有關入息 × 5% |
超過港幣30,000元 | 港幣1,500元 | 港幣1,500元 |
-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或應支付予僱員的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賞錢、補貼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強制性供款全數即時歸閣下所有,但不包括用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僱主供款部分的強積金。
- 倘閣下是臨時僱員,閣下的僱主及閣下的強制性供款額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不時發佈的供款款額比例予以釐定。
總括而言,比例如下:
每日有關入息 | 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 僱員的強制性供款 |
---|---|---|
低於港幣280元 | 港幣10元 | 無須供款 |
港幣280元至低於港幣350元 | 港幣15元 | 港幣15元 |
港幣350元或以上 | 每日有關入息每增加港幣99元, 則增加港幣5元,供款額不超過 港幣50元 |
每日有關入息每增加港幣99元, 則增加港幣5元,供款額不超過 港幣50元 |
- 倘閣下是自僱人士,則須按下列規定作出強積金供款:
有關入息 | 自僱人士供款 | |
---|---|---|
每年 | 平均每月 | |
低於港幣85,200元 | 低於港幣7,100元 | 無須供款 |
港幣85,200元至港幣360,000元 | 港幣7,100元至港幣30,000元 | 有關入息 × 5% |
超過港幣360,000元 | 超過港幣30,000元 | 港幣360,000元 x 5% = 每年港幣18,000元 或 港幣30,000元 × 5% = 每月港幣1,500元 |
- 無論閣下是僱員或自僱人士,均可因應個人需要,考慮作出額外供款(即自願性供款(包括額外自願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如何開立賬戶 | 自願性供款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 |
---|---|---|---|
透過僱主,於其所選的 強積金計劃開立賬戶 |
閣下自主選擇強積金計劃及自行開立賬戶 (注意:部分強積金計劃沒有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你可從積金局的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查詢會提供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的強積金計劃。) |
- 有關各類供款的詳情,閣下可參閱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6節 - 行政程序:
- 參加計劃後,倘閣下並無給予我們任何投資指示,供款將會自動按照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閣下可參閱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3節 - 基金選擇、投資目標及政策:
- 另外,閣下亦可選擇投資下列基金:
編號 | 成分基金名稱 | 投資經理 | 基金類型 | 投資重點 | 投資目標 | 管理費 (按每年資產淨值的某個百分比計算) |
---|---|---|---|---|---|---|
1 | 東亞(行業計劃)核心累積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最多佔65% | 55%至65%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餘下部分將投資於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 | 提供資本增長 | 0.75% |
2 | 東亞(行業計劃)65歲後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最多佔25% | 15%至25%於風險較高的投資產品,餘下部分將投資於風險較低的投資產品 | 提供穩定增長 | 0.75% |
3 | 東亞(行業計劃)增長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最多90%於股票 | 60%至90%於股票及10%至4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實現長期資本增值 | 1.2% - 1.82% |
4 | 東亞(行業計劃)均衡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最多60%於股票 | 40%至60%於股票及40%至6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實現穩定的回報率 | 1.2% - 1.82% |
5 | 東亞(行業計劃)平穩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最多40%於股票 | 10%至40%於股票及60%至9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儘量減低短期資本風險,實現長期穩健資本增長 | 1.2% - 1.82% |
6 | 東亞(行業計劃)亞洲股票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股票基金 - 亞洲 (日本除外) |
最少70%於股票,最多3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實現長期資本增值 | 1.2% - 1.94% |
7 | 東亞(行業計劃)大中華股票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股票基金 - 大中華區 |
70%至100%於股票,最多3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提供長期資本增值 | 1.2% - 1.94% |
8 | 東亞(行業計劃)香港股票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股票基金 - 香港 |
70%至100%於股票,最多30%於現金、債務證券及/或貨幣市場投資工具 | 實現長期資本增值 | 1.2% - 1.3% |
9 | 東亞中國追蹤指數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股票基金 - 中國 |
100%於股票 | 提供儘實際可能緊貼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 | 最高為1.09% |
10 | 東亞香港追蹤指數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股票基金 - 香港 |
100%於股票 | 提供儘實際可能緊貼恒生指數表現的投資回報 | 最高為0.58% |
11 | 東亞(行業計劃)人民幣及港幣貨幣市場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貨幣市場基金 - 中國及香港 |
90%至100%於短期存款,0%至10%於 債務證券 |
在維持投資本金穩定性之同時,就長期而言,尋求實現與香港認可財務機構的港幣及人民幣存款戶口所提供的利率相若的回報率 | 0.79% |
12 | 東亞(行業計劃)強積金保守基金 | 東亞聯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貨幣市場基金 - 香港 |
100%於短期存款及 債務證券 |
在維持投資本金穩定性之同時,尋求一定之回報 | 0.79% |
附註一 |
上表所顯示的管理費只包括基金及其基礎基金收取的管理費用,並不包括其他可能向基金及其基礎基金或計劃成員收取的費用及收費。詳情請參閱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5節 - 費用及收費:
閣下可參考積金局強積金基金平台所載的資料,比較不同的強積金基金及計劃。
|
你的強積金投資有何風險?
每個基金均根據該基金的最新基金風險標記,獲劃分七個風險級別的其中一個風險級別。與低風險級別的基金比較,風險評級較高的基金回報波幅通常較大。每個基金的最新風險級別資料載於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的最新版基金概覽。
如何轉移你的強積金?
供款賬戶内不同部分的強積金 (由哪類供款產生) | 轉移規定 | 收取轉移強積金的賬戶類別 |
---|---|---|
現職期間的供款 | ||
僱主強制性供款 | 不可轉移 | - |
僱員強制性供款 | 每公曆年可轉移一次1 | 個人賬戶 |
僱主自願性供款 | 視乎原計劃的管理規則而定 | |
僱員自願性供款 | ||
以往工作的供款 | ||
已轉移至現職供款賬戶的強制性供款 | 可隨時轉移 | 個人賬戶或其他供款賬戶2 |
已轉移至現職供款賬戶的自願性供款 | 視乎原計劃的管理規則而定 |
1 如果原計劃的管理規則訂明可多次轉出,則不在此限。 |
2 只適用於持有兩個或以上供款賬戶的僱員。如僱員同時受僱於多於一名僱主,則會持有多於一個供款賬戶。 |
轉工時,如何處理你的強積金?
- 閣下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法,主動處理在先前受僱工作期間累積的強積金:
- 如閣下並無任何個人賬戶並對前僱主選擇的強積金計劃感到滿意,亦可以考慮把強積金保留在先前受僱工作的計劃下的個人賬戶內繼續投資。
- 轉移強積金的表格可經下載區域下載:
- 如對轉移強積金有任何疑問,謮與我們聯絡。
何時調整你的強積金投資組合?
一般來說,理想的做法是定期檢討投資組合,在閣下認為適當時對強積金投資組合作出調整。
如何調整強積金投資組合?
- 閣下可填妥並向我們遞交一份新的投資指示表格(即「成員 - 更改投資授權書/基金轉換指示」)。
- 閣下可透過郵遞/快遞、傳真或本公司的網站提交新投資指示。
- 閣下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填妥的投資指示,有關指示方可在同一日內處理。詳情請瀏覽我們網站的服務承諾。
你可於何時提取強積金?
- 當閣下年滿65歲時,可選擇提取強積金或選擇將強積金保留在強積金計劃中。
- 法例訂明只有以下六種理由才能提早提取強積金:
提早退休 | 罹患末期疾病 | 永久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死亡 | 小額結餘 |
- 如閣下於65歲時或因提早退休而於60歲時提取強積金,可選擇一筆過提取或分期提取。
- 法例並無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期限。在申請提取強積金前,閣下應考慮個人需要。如閣下選擇把所有強積金保留在賬戶內,便無須提出申請,閣下的強積金將按照閣下選擇的基金繼續投資。
- 提取強積金的表格可透過下載區域下載:
- 如對提取強積金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我們提供的文件
1. 在參加東亞(強積金)行業計劃後,會收到本主要計劃資料文件、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及參與通知及(僅限臨時僱員)成員卡
2. 在計劃年度終結後三個月內:周年權益報表
其他資料
個人資料聲明
如何作出查詢及投訴?
東亞(強積金)熱線 (由東亞銀行(信託)有限公司運作) |
(+852) 2211 1777 |
---|---|
強制性公積金行政中心 |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五期 東亞銀行中心32樓 |
傳真號碼 | (+852) 3608 6003 |
郵寄地址 | 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五期 東亞銀行中心32樓 |
網站 | http://www.hkbea.com |
電郵 | BEAMPF@hkbe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