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信用卡雙卡快閃迎新獎賞 - 額外HK$1,000現金回贈之條款及細則(「快閃迎新獎賞」)
1. 快閃迎新獎賞之推廣期由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符合以下資格可獲額外HK$1,000現金回贈(「額外現金回贈」),全新信用卡客戶(「客戶」)須:
i. 透過指定網頁同時申請東亞銀行World Mastercard卡(「主卡1」)及東亞銀行i-Titanium卡(「主卡2」);
ii. 於遞交申請日及批核之前6個月內並無持有任何東亞銀行信用卡主卡(不包括東亞銀行公司卡及所有聯營卡和附屬卡)或特選東亞銀行信用卡之客戶;
iii. 於2022年10月5日或以前成功獲批核
3. 客戶須於發卡後首1個月(「簽賬期」)完成以下要求,方可獲贈快閃迎新獎賞。惟主卡1及主卡2之簽賬並不能合併計算。
i. 透過BEA App成功確認新批核之主卡1及主卡2;
ii. 憑新卡分別作一次HK$1或以上之合資格交易簽賬
4. 若客戶於是次快閃迎新獎賞只獲批核其中一張主卡,客戶將不會獲得任何是次額外現金回贈。
5. 合資格交易並不包括附屬卡簽賬、「好用錢」供款金額、「好用錢」及現金透支手續費、行政費及利息、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賭場交易、外幣兌換、財務費用、取消交易、逾期手續費、信用卡年費、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費及本行不時釐定之任何其他交易。如持卡人未能於簽賬期內達到簽賬要求,將不獲贈快閃迎新獎賞。合資格交易將完全由本行酌情決定及根據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之商戶編號釐定。
6. 每位全新信用卡客戶只可享有快閃迎新獎賞一次。有關優惠除特別註明外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本行保留提供快閃迎新獎賞之最終決定權。
7. 額外現金回贈將於2022年11月30日或之前存入主卡持卡人之賬戶,並顯示於有關結單。主卡1及主卡2將會分別獲得各HK$500現金回贈,共合HK$1,000現金回贈。
8. 倘若客戶於上述條款(7)的所述期限內未有收到額外現金回贈,客戶須於1個月內通知銀行,否則將視為放棄該推廣優惠。
9. 額外現金回贈不可轉贈、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
10. 快閃迎新獎賞之名額為首1,500成功獲批核之客戶,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11. 如持卡人於開卡後12個月內取消東亞銀行信用卡,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將會在有關賬戶內扣除於申請時相等有關優惠金額之行政費用而毋須事前通知。
12. 本行就東亞銀行信用卡之批核、信用額及卡類別保留最終審批權。
一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本推廣的所有東亞銀行信用卡)
1. 所有簽賬以簽賬日期計算。
2. 合資格海外簽賬包括︰(i)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香港境外零售簽賬,及(ii)以「即時外幣兌換」方式結算之港元簽賬。
3. 合資格簽賬將完全由本行酌情決定。
4.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香港境外合資格簽賬及有關外幣交易費用(如適用)將按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Visa國際組織/銀聯國際及 JCB International Co., Ltd於折算日之匯率換算為港元,以計算持卡人的簽賬。
5. 簽賬/現金回贈及迎新獎賞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本行紀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6.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簽賬。
7. 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簽賬,本行保留於持卡人之賬戶直接扣除相等於有關迎新獎賞金額之權利。
8. 持卡人之賬戶於推廣期及迎新獎賞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
9.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推廣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10. 個別優惠之詳情和條款及細則,請瀏覽本行相關東亞銀行信用卡網頁。
11. 除持卡人及本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私人賬戶)的任何 條文,或享有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私人賬戶)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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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d by 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