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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範圍
遺囑執行人及/ 或遺囑信託人
生前預立遺囑,可為個人財產預先安排繼承權,及為親人解決不少煩惱。
委任本公司為遺囑執行人,可使客戶的遺囑能盡快獲執行。如遺囑內涉及成立信託或未成年的子女,本公司可以以信託人身份繼續代為照顧,使財產得到完善的管理。
遺產管理
如任何人士並未預立遺囑,本公司亦可接受委託擔任遺產管理人,以使其後人得到協助,毋須因管理遺產而費神,並可簡化向法庭申請接管令的程序及避免繳付管理保證金;又如遺囑的指定執行人不願意接受執行人的繁重責任,本公司亦樂意接受該執行人的委託,代其管理有關遺產。
海外遺產管理人的代理人
本公司接受以授權書形式,委託本公司管理海外遺產名下的在香港的財產。在大多數情況下,本公司可以代為管理在港的財產或將其變賣,並將所得款項匯予該遺產在海外的原執行人或信託人。
家庭信託或其他信託
客戶可能希望設立信託以照顧家庭成員,或作其他有意義的用途。本公司在此方面可協助客戶達成願望,透過酌情信託或其他信託的安排,一般可使遺產稅項得以大大減低。
如客戶不在本港或即將離港,亦可委託本公司為信託人,管理其在港的物業及財產,使其在離港期間,其財產亦得到適當的管理及保障。
公積金、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
本公司具備豐富經驗,擔任上述基金的信託人,並能為客戶提供專業意見。
慈善基金及公用基金信託人
此類基金的管理工作至為繁複,如另設公司專門管理,則費用開支相當龐大。本公司有專人處理此類工作,協助客戶減輕有關之行政及管理工作的負擔,免除後顧之憂。
資本市場發行的公司債券信託人
香港乃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資本市場的集資功能發展完善。大部分債券的發行,均需要信託人的服務,其重要的處,乃有關的信託人於處理事宜時必須公平公正,並對本港及地區內的業務有相當認識。在此方面,本公司定能為閣下提供滿意服務。
託管代理人服務
為促進各項商業活動,如收購、合併、買賣等,本公司樂意為客戶提供合適的託管代理人服務,滿足客戶的特殊需要。
離岸信託
除上述各項服務外,本公司亦可協助客戶與東亞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離岸信託。該公司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及經營與東亞銀行集團關係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