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企業銀行
>
信託及強積金服務
>
信託服務
>
成立信託的優點
成立信託的優點
一個妥善成立的信託是公認為保障財產的最有效方法。整體而言,成立的優點可概括如下:
減少或延遲稅務責任;
簡化或省卻委託人或受益人逝世後分配遺產時所牽涉的法律手續;
受託人若被賦予適當程度的酌情處理權,則該信託可因應環境的變化作出調整;
提高私隱程度; 信託與遺囑不同,它是一種私人文件,由財產授與者在世時所訂立的信託純屬一項私人安排;
享有貫徹性的優良管理: 機構信託人並不會受疾病、年老、逝世或其他個人因素所影響;
加強財產免受政治風險的保障,避免資產被臨時凍結,限制使用或甚至被充公;
在資產被轉移地域時,財產可以獲從新分配及得到保障。